
近日,金平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了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及时向因抢劫案受重伤需持续治疗的赵某某、因父亲非法制造枪支致母亲死亡成为遗孤的陶某某等四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发放救助金2万元,暂时帮他们渡过了生活难关。
因案致伤雪上霜——救助
“除了司法救助款,可以再给她家争取一个低保名额”、“再帮她申请一个公益性岗位”、“再给她向民政部门争取一下救济...”这是听证员们参与金平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赵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中积极帮助被害人出主意解困境的情景,这样的情景热闹而暖心。检察官认真听取,把它作为检察机关今后深化司法为民宗旨的工作方法,也作为审查此案的重要参考。
赵某某系金河镇村民,今年29岁,于2019年9月20日下午,独自看守店铺时被被告人兰某某持刀抢劫,割伤喉咙,造成重伤二级。该案由金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在金平县人民法院的调解下,被告人兰某某向赵某某赔偿了部分医疗费用,但由于赵某某身受重伤丧失部分劳动力,且需长期治疗和供养家中两个正在上学的孩子,让这个本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已获得过被告人部分赔偿,但仍面临因案返贫的危险,救助还是不救助?金平县检察院对此召开了公开听证,最终作出同意发放被害人赵某某司法救助金6000元的决定并于第二天发放到位,提升了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获得感。



因案致“孤”陷困境——救助
2020年3月2日,被告人陶某某非法制造枪支致其妻子马某某死亡。案发后,陶某某因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刑入狱,留下其年事已高的母亲尹某某、身体残疾的父亲和不到三岁的孩子,让这个贫困的家庭再次陷入困境。金平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这个问题后,第一时间向县委政法委汇报,帮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加快审批进度,及时进行发放。发放仪式上,年迈的尹某某激动地说道,感谢检察官们实实在在的的帮助,让我们感受到国家的温暖,让我们的生活有了保障。
类似的案例还有刑事被害人近亲属邓某某、黄某某,他们也及时地领到了国家司法救助金。采取“司法救助+扶贫”的方式为群众解燃眉之急,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或急需救助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开通“绿色通道”,协调加快审批进度,及时给予救助,避免因案返贫现象发生,是金平县检察院助力脱贫攻坚,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家司法救助金可解燃眉之急,却难维持长久的医疗和生活费用。故金平县检察院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主动帮他们协调、申请低保等救助名额,经过多方努力,民政部门已为赵某某和邓某某家提供5个低保名额、为黄某某家提供1个临时救助,为尹某某家申请到1280元/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和832元/月的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将于近期发放到位,让他们有了更长远的生活保障。下一步,金平县检察院将继续在多元帮扶救助方面探索创新,拓宽渠道,动员力量,做到“应救尽救”、“救急救困”,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早日实现乡村振兴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