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大高原湖泊之一的异龙湖是石屏人民的母亲湖,自开展“云南九大高原湖泊治理”专项监督工作以来,石屏检察院紧紧围绕石屏县委、政府组织开展的异龙湖水体达标三年行动、决胜异龙湖水体达标“冲刺行动”、打造“古韵新城·水磨石屏”文化旅游品牌建设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保护大美异龙湖齐发力。
一、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席制度,形成保护合力
石屏检察院与异龙湖管理局、县河长办共同研究成立了派驻异龙湖管理局、县河长办两个检察联络室,并制定了联络方案,细化了沟通协作细节,进一步增强了检察监督和行政监管职能对全县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护的合力作用。同时为切实加强我县生态环境安全屏障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石屏检察院与县人民法院、异龙湖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森林公安等单位建立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协作配合机制。通过多部门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案件信息通报、案件线索移送等机制,形成了合力共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合作机制。



二、发挥检察长+河长巡河工作机制,充分应用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促异龙湖入湖河流岸绿水清
今年以来石屏检察院检察长共计17次对异龙湖流域进行巡查,并针对巡查到的问题指导公益诉讼部门及时办理,如甸中河、城河、城南河、松村湿地、赤瑞湖、新街海河等异龙湖流域河流内水白菜、水葫芦等外来入侵物种以及水生植物繁殖快速影响生物多样性、白色垃圾污染河流等问题,石屏检察院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共计19件。相关职能部门对入湖的河流、湖泊及时进行了清理打捞,清运打捞出来的垃圾100余车,确保了岸绿水清。

三、认真践行“两山”理念,关注异龙湖面山生态修复
异龙湖面山杨梅园休耕已完成1800余亩,但仍存在部分原栽种人对休耕杨梅园进行修枝管理等行为影响生态修复。石屏检察院多次到现场查看休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监管部门,共同协商监管办法,努力让群众深刻理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力促形成共管共享机制。同时针对异龙湖面山森林植被被破坏的情形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已责令补种树种恢复森林资源共计25亩。

四、努力提升异龙湖周边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
石屏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针对异龙湖周边城郊结合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泔水、废弃口罩等随意倾倒、丢弃影响周边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的现象向住建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件;针对采石场粉尘污染影响周边环境和周围群众的居住环境向环保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同时发现采石场非法占用林地破坏了林业资源向林草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同时对水土保持设施不完善影响了水土保持造成水土流失,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向水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相关职能部门已经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同时加强了对周边生态环境的治理。
下一步工作中,石屏检察院将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以公共利益忠实代表为己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守护好石屏的蓝天白云、绿水青山、良田沃土作出检察机关的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