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期间,红河州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州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志刚和州生态环境局、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相关人员组成督导组,对河口县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曼路河水源地污染整治工作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督查调研,河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光云、县检察院检察长倪亚萍和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陪同。


3月23日下午,调研组一行到大围山自然保护区曼路河水源地,沿路对整治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通过实地查看,该区域内的非法取水装置、工棚、发电设施等生产生活设施已拆除,区域内违规种植的香蕉地已逐步放荒、半放荒状态,种植产生的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治理。州检察院技术人员充分运用现代化的检察技术装备,现场实地抽取水样进行检测并进行了无人机勘测。经初步检验和勘测,曼路河水源地水质较整治前明显提升。


3月24日上午,河口县人民政府召开大围山自然保护区曼路河水源地污染整治工作汇报会,杨光云副县长就河口县开展大围山自然保护区曼路河水源地污染整治工作进行了汇报,州生态环境局、大围山管护局的调研人员、县检察院倪亚萍检察长及相关单位参会人员分别做了发言。



杨志刚副检察长对河口县委县政府对州县两级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对整改工作初步取得实效表示肯定,同时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协同合作,依法稳妥处理并做好区域内居民的安置工作,对其中一户因整改工作而搬迁的农户,州县两级检察机关要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司法救助工作,助力政府安置工作顺利推进;二是要加快推进对大围山国家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开展封闭保护措施,科学进行补植覆绿工作;三是要做好舆论引导和生态保护宣传工作,提升当地群众生态保护意识。

杨光云副县长表示:一是将继续高站位抓整改,围绕“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做好河口的生态文明建设;二是聚焦问题抓整改,做好大围山生态环境的整治工作;三是压紧责任抓整改,在调研组的指导下各部门协同合力开展好整治工作。
曼路河水源地是河口县城区唯一的饮用水库槟榔寨水库的唯一水源,水源区域位于大围山国家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水源区域内生长着桫椤、任豆、东京龙脑香等国家级保护植物,也是倭蜂猴、蟒蛇、灰孔雀等珍稀野生动物栖息地,同时也是滇南臭蛙观测点。此次实地查看时在曼路河水源地还惊喜发现十余只珍稀两栖类动物德氏瘰螈,该物种仅记录于中越边境地区。红河州县两级检察机关在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监督专项活动中发现,该区域内种植大面积香蕉,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并非法建设生产生活设施,严重污染饮用水水源,严重破坏生物多样性保护,违法行为持续存在达21年之久,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饮用水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当地群众对这些问题长期没有解决反映强烈。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与河口县人民检察院采取上下一体的公益诉讼办案模式,通过大量调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启用公益诉讼程序,对相关职能部门在生态环境和水源地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河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专项整治小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合作,共同研究解决办法,积极整治推进,促使曼路河水源地生态环境得到逐步恢复。

州县两级院在办案期间,努力处理好工学矛盾,州院杨志刚副检察长组织出差办案的公益诉讼部门和检察技术人员利用工作空隙集中学习规定篇目。河口院也按活动方案要求认真开展了学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