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上午,为进一步加强对洗钱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和惩处,更好地贯彻落实 “三号检察建议”,打造风清气正的金融法治环境,蒙自市人民检察院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主动加强与中国人民银行蒙自支行的沟通协作和职能联动,召开了关于洗钱犯罪相关工作座谈会。
参加会议的有中国人民银行蒙自支行副行长曹玻等三人,以及蒙自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敏、第一、二检察部负责人。
会上,中国人民银行蒙自支行副行长曹玻针对银行开展反洗钱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了介绍。蒙自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敏解读了国务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反洗钱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第一、二检察部负责人交流介绍了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自洗钱”行为构成洗钱罪的规定,洗钱罪的相关司法解释、典型案例,以及对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电信诈骗等犯罪中有关涉及转移赃款、信用卡买卖等问题与人民银行的工作人员交换了意见。
通过深入的交流研讨双方达成共识,一是强化沟通配合,促使建立公检法、人民银行等部门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二是以案件侦办为突破口,把洗钱犯罪行为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金融诈骗、贪污贿赂犯罪、走私犯罪等结合起来,扎实做好反洗钱工作。三是加大对金融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防范处置力度,全力维护金融秩序,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