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2日,受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邀请,开远市检察院指派第二检察部主任刘戌为全市处非办成员单位、各街道乡镇办事处,就国务院颁布并于2021年5月1日实施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非法集资和处置条例的解读”为主题,进行了视频讲座。

本次讲座首先介绍了《条例》制定背后的政治意义,随后紧紧围绕《条例》中重点条文,如非法集资的特征行为;金融主管部门的范围、召开联席会议的制度;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义务和责任;清退集资款的种类以及集资参与人应当自行承担非法集资所造成的损失等展开解读。同时贯穿最高检对外公布的、以及本地区已生效的案例帮助参训人员加深认识,目的在于使参训各单位全面掌握非法集资的特征、社会危害和防范常识后,切实加强社会管控,努力提高预防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能力,有效维护金融秩序。
最后,检察官还与参训人员进行了互动,并告知举报渠道,引导鼓励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行为进行举报和打处,从而有效推动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的落实,不断强化检察干警“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