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红河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倾听民声”的理念,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用贴心的服务、暖心的态度,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近日,红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应光处理了一起群众集体访事件。

来访的群众是来自红河县某某乡某某村委会的村民,因自家的果林地被两名同乡村民恶意放火烧毁,损失惨重,希望检察机关能够监督公安机关尽快办理此案,让两名犯罪嫌疑人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赔偿他们的损失。
接访中,王应光副检察长认真听取了来访群众表达诉求,在详细了解他们反映的相关情况后,及时向公安机关了解情况,得知该案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则此案不在检察机关的监督范围内。并安排第二检察部控申工作人员根据来访群众的诉求事项,尽快按要求进行答复。随即第二检察部控申工作人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热线拔打来访群众的手机,向来访群众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安机关的办理工作流程,逐一详尽地解答来访群众提出的问题,积极释法说理,并告知来访群众耐心等待,随后又以邮寄方式将答复函寄往来访群众家中。
来访群众表示对接待及答复表示满意。

今后,红河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党的宗旨,牢记初心与使命,继续把回应群众“新期待”作为教育整顿工作的出发点,把倾听群众的“烦心事”作为教育整顿工作的着力点,把提升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教育整顿工作的落脚点。“心系群众解民忧”,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积极构建和谐的检民关系,努力打造更加良好的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