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司法厅关于2022年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的通知》规定,红河州司法局依照选任条件和程序,拟选任褚伟民等60名同志为第二届红河州人民监督员,现按规定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2年4月21日至4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公示期间,如对拟任人选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红河州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通信地址:红河州司法局(蒙自市护国路2号),邮编:661100。红河州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联系电话:0873-3197020。
附件: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名单(按姓氏首字母排序)
红河州司法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