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班学习对象——赵红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二级检察官

在第七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获“十佳公诉人”提名、“优秀公诉人”;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
跟班学习人员——吴明金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我虽然与赵红同志长期在同一个部门工作,也熟悉她的先进事迹,但这次近距离跟班学习,让我有机会更进一步了解她、学习她。
学习感悟一

在学习中提升岗位素能。通过协助赵红同志办理案件,让我更加清楚自己在证据审查、事实认定、语言表达、案件汇报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让我明白今后改进完善方向。庭审前的准备尤为重要,出庭是否自信很大程度来源于庭前功课做得扎不扎实,对案情事实、在卷证据、法律适用、争议焦点等是否了然于心、信手拈来。庭审过程瞬息万变,需要结合被告人、律师的回应以及庭审进展,灵活调整讯问思路、举证质证提纲、公诉意见,做到时间拿捏得当,观点清楚明晰、内容详略得当。
学习感悟二
在办案中兼顾法理情。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公平正义,不仅需要满腔热血和娴熟业务技能,更需要有敏锐的洞察力和分析力,充分涉猎生活中的各方面知识,从现实生活中思考问题、理解法律,在司法办案和法律监督中让案件当事人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温情,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学习感悟三
在工作中增强责任心。通过跟班学习赵红同志,使我明白案件无大小,要时刻加强学习,保持谦虚谨慎,时刻以求极致的要求认真对待每一件案件。案件开庭后并未结束,及时总结思考对个人提升十分重要。举证质证就是逻辑和思考的大检验和大比拼,唯有时间积累、反复练习,历经精益求精的刻苦专研和千锤百炼的具体实践才能实现新突破。
跟班学习人员——李保华
红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你好,赵红老师!
虽然久仰大名,在平常的业务请示中也略有交集,但真正“一对一”面对这位点燃全州公诉人激情和希望的检察官却是第一次。我有点羞怯,但赵红老师平易近人,温暖待人。同为母亲的她,见面后首先询问了我家中孩子的安顿情况,然后又介绍了这次跟班学习的工作安排,推荐了一些书籍……虽都是些寻常话语,却暖人心窝,让我从一进门的菜鸟心瞬间信心倍增,我默默告诉自己,遇到一个好的老师,好好学吧。
你好,赵红老师,向您学习,请多指教!
学习感悟一

学无止境。每个人的优秀都是有道理的,赵红老师的办公室里,除了桌面上堆积如山的卷宗材料,她的办公桌上和书柜里还摆放着许多已经翻到散架和最新出版的法律专业书籍,一有闲暇时间她就会赶紧翻看,不断汲取知识。在学习过程中,赵红老师跟我交流最多的就是要多学习,扎稳法律功底,从法律理论书籍,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指导性案例,要多读、多悟、多思考,学深学透,将理论知识融入到具体检察工作中。
学习感悟二
严谨细致。严谨办案是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在跟班学习过程中,赵红老师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对于每一个案件、每一份法律文书,赵红老师都会细致审查,审慎处理。她常说,我们办的不仅仅是案件,也是别人的人生,每一个案件的审查都需要认真认真再认真,不放过案件中的任何问题。通过跟班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对待工作尤其是在案件审查中,要精益求精、细致入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不断深化自我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从严从细、保质保量完成好每一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