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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2年第一次集中学习暨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
时间:2022-01-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月24日,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2年第一次集中学习暨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活动,州检察院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内设机构负责人和处级干部参加学习。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兵主持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精神,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滇池等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应辉,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曹芸围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进行中心发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淑瑾,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志刚围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题进行中心发言。

最后,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兵作总结发言并强调:一要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检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运用好、巩固好、发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将党史学习教育的落脚点放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通过持续加大“民生检察”力度,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二要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担当。深刻认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服务保障异龙湖“湖泊革命”攻坚战,强化责任担当,依法能动履职,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向深处、严处、实处、细处。三要做实“担当实干、争先跨越”大讨论活动,为检察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打牢基础。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与当前开展的“担当实干、争先跨越”大讨论活动有机结合,立足法律监督职能、部门具体职责,认真分析检察业务的短板弱项,总结经验和不足,提出具体工作举措,有效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进位争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