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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检察院与红河州纪委州监委驻州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共同开展2022年“五一”节前警示教育活动
时间:2022-04-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2022年4月28日上午,州检察院与红河州纪委州监委驻州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共同开展2022年“五一”节前警示教育活动,州院机关全体检察人员参加警示教育学习。


驻州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州检察院党组成员李永增同志通报了红河州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邓进秀严重违纪违法案、红河粮油集团张剑达、杨锦坤严重违纪违法案,以及两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两起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的相关情况。警示警醒全体检察人员要时刻绷紧法律纪律这根弦,将违规违纪案例的深刻教训厚植于大脑中,落实在行动上,做到以案为戒,警种长鸣,始终牢记底线不可越、红线不可踩、高压线不可碰,切实做到廉洁自律、敢于担当,不断筑牢廉洁从检、廉洁用权、廉洁干事的坚固防线。


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志刚同志传达了州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省委政法委到红河州开展政治督察的通知》,并要求全体检察人员配合做好迎接省委政法委到红河州政治督察延伸督察的相关工作准备。


受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兵同志委托,杨志刚同志对全体检察人员作警示教育和纪律强调。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定政治信仰。全体检察人员要深刻领会全面从严管党治、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重大意义,切实从内心深处坚定政治信,把牢思想总开关,把廉洁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记于心,化于行,从严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二要保持清醒头脑,从反面典型中深刻取教训全体检察人员要保持清醒头脑,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没有完成时,反腐败永无止境。要认真汲取严重违纪违法反面典型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警钟长鸣,防微杜渐,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时刻坚守纪律规矩底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时刻尽忠职守,严格执法,正确履行检察职责。三要令行禁止,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四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安全防范。全体检察人员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认真贯彻落实4月21日全州保密工作督导会议精神,切实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