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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兵到石屏县、建水县开展泸江河巡河工作
时间:2022-07-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州全面推行河(湖)长工作安排部署,深入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发挥河长制监管职能和检察监督的合力作用,提升河湖保护法治化、现代化水平,6月27日,泸江河州级河长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兵,在州河长办、发改委等相关人员陪同下,到石屏县、建水县开展泸江河巡河工作。石屏县、建水县相关领导、检察长、河长办和相关责任单位参加巡河。


宋兵检察长一行先到泸江河源头,对石屏县赤瑞湖、松村湿地、城河、大水河、坝心镇龙井村生态搬迁点、新街海河出水口进行现场巡查。在赤瑞湖,实地查看宝秀镇和周边村寨截污治污和赤瑞湖保护治理工作;在松村湿地,主要了解湿地运行管护情况;在城河,实地查看河内垃圾打捞设备运行情况、周边农田种植结构调整等河道治理情况;在大水河,实地查看了入湖水质和周边人居环境相关情况;在龙井生态搬迁点,现场查看搬迁和生态恢复工作;在新街海河,实地查看了异龙湖出水口排水工作情况。顺着泸江河到达石屏与建水两县交接断面,对交界处的水质进行了现场查看,一路沿着泸江河对团山桥、建龙桥、小白河水质进行现场查看,并查看了长江经济带警示片反馈问题建水县的整改落实情况。


宋兵检察长对石屏县、建水县河湖治理工作取得的阶段性进展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对现场发现的截污治污、湿地管护、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田退水带来的水质影响等方面的问题与相关部门进行了交流讨论,并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两县各级部门要再次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认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对高原湖泊、河道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落地生根。

二是要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职责,各级河长要切实加强巡河工作,各河道责任部门要发挥好助手和参谋作用,主动担当作为,针对发现的问题要迎面而上,撸起袖子加油干,以保障泸江河水质。

三是要发挥好“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全面落实河(湖)长在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领导责任和检察长在服务保障河湖管理保护方面的法律监督责任,构建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生态共建共治管理机制。州、县两级检察院要根据已建立的机制,加强案件信息通报和线索移送机制,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共同推进河湖生态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