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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到红河开展控告申诉工作专项检查
时间:2022-07-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27日至29日,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张玲副主任带队,省院、曲靖、昭通、楚雄及部分县市院三级检察机关控申部门人员组成的检查组一行,到红河开展控告申诉工作专项检查。


检查组围绕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重复信访积案清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通过查阅卷宗、查看台账、核查系统、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逐院、逐案检查。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就检查情况与州院和部分基层院开展了反馈交流,红河州院副检察长张玲参加了反馈交流。


反馈交流会上,省院第十检察部张玲副主任对红河控告申诉工作取得的成效,特别是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工作的规范扎实开展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


并指出:要持续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维持好“七日回复率”“三个月办理过程/结果答复率”“未办结后续每月回复率”三率100%工作成果,提高回复答复质量,及时回应信访群众关切;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是高检院解决信访程序空转、矛盾纠纷大量上行的高效务实之举,要按照高检院、省院部署,对包案范围内案件做到“应包尽包”,按照“六包”原则,真包案,包真案,压实矛盾纠纷化解首办责任;检察听证是保障人民群众对案件办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公正正义可见、可感的有效途径,控告申诉检察部作为接待群众来访,化解矛盾纠纷的窗口部门,要充分运用检察听证把人民群众请进来,把案件摆开,把事理、法理、情理讲清楚辩明白,综合运用检察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手段化解好矛盾纠纷,争取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认可,提高检察公信力。曲靖、昭通、楚雄三地检查组成员就各自在重复信访积案治理、检察听证、司法救助等方面的优秀经验做法进行了分享。


红河州检察院张玲副检察长对检查组就红河控告申诉工作进行的精准把脉表示了感谢,并表示下一步红河检察机关将以本次检查为契机,按照省院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发现的短板弱项,对症下药,认真整改,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维护好红河社会的安全稳定,喜迎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