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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检察院政治督察组召开对红河州检察院政治督察反馈会
时间:2022-07-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7月12日上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红河督察组在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召开政治督察意见反馈会,督察组成员及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班子成员、检委员专职委员,办公室、政治部、检务督察部、机关党委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省检察院政治督察红河督察组组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姚燕平对政治督察情况进行反馈,督察组充分肯定了红河州人民检察院2018年以来各项工作,认为红河州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工作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把能动检察履职融入到防范化解矛盾风险,强边固防,疫情防控,建设平安红河、法治红河的具体实践中,为红河州经济社会稳定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指出了红河州检察院在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等八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抓好问题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一是要压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二是要以班子建设为核心,以更加有力的政治建设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三是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保障红河发展大局,四是要通过严格依法办案,完善案件风险防控体系。


红河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兵表示,此次政治督察既是一次政治体检,也是对红河州检察工作的关心和鼓励。督察组一行工作细致认真、反馈问题客观公正,整改建议具体可行,红河州检察院将以此次省检察院政治督察为契机,在省检察院和州委的坚强领导下,举全院之力抓好整改落实,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盘接收调查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并及时认真梳理归纳,抓好分类办理,确保问题整改贯彻检察工作的每个环节。二是及时召开党组会,认真对照督察组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能迅速解决问题,立行立改,确保第一时间整改到位;情况较为复杂,不能一时整改到位的,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限期完成整改,确保每个问题的整改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是把解决问题和促进工作结合起来,把政治督察问题整改转化为短板、强弱项”的有力措施,落细落实质量建设年各项部署要求,奋力推动全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