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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检察院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暨基层检察院 “一把手”述责述廉大会
时间:2022-1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月18日,州检察院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暨基层检察院“一把手”述责述廉大会,州检察院领导班子、驻院纪检监察组、13县市检察院检察长、州检察院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兵同志组织学习二十大报告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省检察院贯彻落实措施。与全州13县市检察院检察长、州检察院内设机构负责人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作述责述廉并表态发言,州检察院内设机构负责人作书面述责述廉。

宋兵同志在集体廉政谈话时强调:经过队伍教育整顿的洗礼,全州两级检察机关党风检风有了极大的转变,政治生态进一步好转,但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依然严峻。各县市院检察长和州检察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要全面履行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一要坚决扛牢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要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事关党执政兴国、人民幸福安康、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关系检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坚决扛起党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作表率、打头阵。二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纵深推进。要站在国家责任、法治要求的政治高度,引领干警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蕴含的法治精神、法治脉络、法治原则,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讲政治体现到每一项工作中,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三要驰而不息深化教育监督管理,筑牢拒腐防变堤坝。要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注重防微杜渐,用好“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要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警觉,严守党纪国法,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在安排下一步工作时要求:一是全州检察机关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将组织学习与推动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切实做到入脑入心、融会贯通,汇聚起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强大磅礴力量。二是要深入学习领会好党的二十大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始终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一体推进“三不腐”。三是把思想政治建设牢牢抓在手上,严把选人用人关口,突出政治标准,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严抓日常监督管理,始终坚持“严”的基调,把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要求贯彻到检察工作各个方面。四是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和勇气,全力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各自职能和岗位特点,认真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落实述责述廉、责任督查考核等制度,推动主体责任层层落实。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配合监督,持续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以上率下、当好表率,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