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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在行动】检察长履职“法治副校长” 检校合作达成共识
时间:2023-03-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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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履职“法治副校长”

检校合作达成共识

【普法强基在行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履职工作,助力平安校园建设。3月21日,红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静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到红河县第二中学进行走访、座谈。










在校领导的带领下,检察长孙静、副检察长王应光一行参观了学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听取学校领导介绍了校园法治教育活动开展及普法基地建设情况。并对学校安保室、监控室、学生宿舍、小卖部、教学楼等进行实地走访,对走访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和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建议。





随后,双方就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学生心理健康等重点问题进行座谈,检察长孙静深入了解了学校在法治教育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后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思想重视,提高认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是社会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学校要充分发挥阵地作用,注重文化成绩的同时,要将法治教育融入日常教学活动中,提高学生法治观念,有效预防犯罪,强化自我保护。

二是以需求为导向,精准普法。要进一步加强检校联系,形成工作合力,以学生实际情况和切实需求为靶向,充分利用各方法治教育资源,精准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三是抓牢安全管理,打造平安和谐校园。学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定期对校园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学生宿舍管理问题等隐患进行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日常教学活动中,重点关注学生社交情况、心理状态,若发现异常或侵害未成年人线索要认真核实,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此次走访、座谈,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生动实践,为红河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品牌建设打下基础,下一步,红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本次调研情况为出发点,继续积极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持续贯彻落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将未成年人工作与学校实际紧密结合。以需求为导向,充分了解学校、学生法治需求;以创新为动力,创新方式方法,积极认真协助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