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3年第二次集中学习
时间:2023-04-20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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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3年第二次集中学习会议,州检察院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内设机构负责人、实职处级干部参加学习。会议由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兵主持。
会议深入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和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
副检察长张玲,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淑瑾作中心发言,第一检察部负责人白洲红,第二检察部主任马程远围绕主题进行交流发言。
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兵围绕学习主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要深入、反复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等重要内容,努力做到学而知之、勤而行之,在思想境界上提一层,在工作质效上提一级。一是要学出信仰信念,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讲政治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把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要求落实到每个案件、每项工作中。二是要学出使命担当,努力使各项检察工作跟进、适应人民群众对安全、公正、法治等方面的深层次需求,在红河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融入更多的“红河检察元素”。三是要学出信心动力,不断增强“三个自觉”,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推出更多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检察思路、检察办法和检察举措。
要认真审视、总结第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更新工作理念,转变监督意识,提升工作能力,推动工作发展。要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提升服务保障对外开放水平。要围绕红河州“337”工作思路谋划工作,以高质量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要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要积极推动诉源治理,提升社会治理参与率和贡献度。
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永远在路上。要认清红河州检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中面临的形势,把全面从严治检贯穿履职办案、队伍建设全过程。要抓实“三个规定”落实,形成逢问必录自觉性,确保“三个规定”护身符、净化器、安全阀的作用有效发挥。要抓实警示教育,把纪律处分的教训变为纪律教育的教材,有效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抓实廉政风险防控,加大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认罪认罚从宽等工作的监督力度,以严管体现厚爱。要抓实年轻干部教育管理,引导年轻干部“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以正确的政绩观、事业观投身检察工作现代化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