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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委政法委第四政治督察组进驻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开展政治督察
时间:2023-05-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22日,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第四政治督察组进驻州人民检察院开展政治督察,并召开督察动员会。

州委政法委第四政治督察组组长、州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佘建军,副组长、州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李萌等督察组领导出席会议,州人民检察院班子成员、13个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州人民检察院中层干部及干警代表参加督察动员会。

州委政法委第四政治督察组组长、州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佘建军在动员讲话中指出,在政法系统开展政治督察,是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制度安排,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现实需要,是提升政法机关监督效能的重要抓手,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兴调查研究、深化“三法三化”,推动全州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工作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对州检察院开展政治督察,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安排,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政治督察的要求。他强调,政治督察工作开展中,提高政治站位,正确认识开展政治督察的重要性;明确工作目标,严肃认真开展政治督察;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圆满完成督察工作任务。

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兵向督察组汇报了2020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并代表院党组作表态发言。

他表示州委政法委到州检察院开展政治督察,既是对州检察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也是州委政法委对全州检察机关工作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同时也是对全体党员干部的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和党性教育。全州检察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督察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全力配合做好各项保障工作,确保督察工作顺利开展,对督察组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照单全收,真改实改,坚决做好督察“后半篇”文章,以政治督察工作成果长治长效推动红河检察工作持续高质量发展。

会上,还组织参会人员进行了民主测评。

此次政治督察为期10天,主要督察州检察院,并延伸督察各县(市)检察院,督察组将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受理群众意见建议等方式,围绕十个方面的督察重点开展政治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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