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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3年第五次集中学习暨“清廉云南”红河实践行动工作推进会
时间:2023-07-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以一刻不停歇的韧劲

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


7月27日,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3年第五次集中学习暨“清廉云南”红河实践行动工作推进会,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内设机构负责人、实职处级干部参加学习。会议由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兵主持。


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重要规定,组织学习关于“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相关工作要求、三个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等重要内容,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信仰迷途—罗廷才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录》。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曹芸作中心发言,第五检察部主任普劼、检务督察部主任张玲围绕主题进行交流发言。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兵围绕学习主题,结合红河州检察队伍建设实际,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坚持自我革命,在深化全面从严治检上下功夫、见成效

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常怀忧患意识,以一刻也不能停歇的决心和韧劲,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要不断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切实把纪律处分“一张纸”变成纪律教育“一堂课”。要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做到自省、自警、知止,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办案、生活的习惯。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在持续推动“三不腐”上下功夫、见实效

要在不敢腐上持续加压,把纪律建设始终摆在突出位置,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以零容忍态度抓好正风肃纪。要在不能腐上深化拓展,结合近年来全州检察机关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上级部门政治督察反馈意见,与时俱进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要在不想腐上巩固提升,充分利用红色教育资源、《红河检察志》等检察文化资源,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推动“他律”向“自律”转化,让干警在潜移默化中不断深化“不想腐”的自觉。

三是坚持严管厚爱,在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上下功夫、见实效

要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严抓严管的同时也要关心关爱,做到“两手抓、两手硬”。要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用足用好检察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制度,进一步激励担当作为,形成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鲜明履职特征。要抓好领导干部、员额检察官这个“关键少数”和年轻干部这个“相对多数”的教育监督管理,努力锻造一支纪律严明、行为规范、作风优良的检察铁军。要深入推进“清廉云南”红河实践工作,持续净化和构建良好政治生态,为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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