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比拼,历练精兵——第一届红河州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圆满举办
时间:2023-08-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切实提高全州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和水平,培养选拔优秀案件管理人才,推进案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建设,7月24日至27日,红河州人民检察院举办第一届红河州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罗昆莅临指导。
全州两级院共15名选手参加本次竞赛,竞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阶段”,内容涵盖法律知识、检察业务知识、案件管理业务等内容。初赛阶段主要进行综合笔试、业务监管技能测试、业务分析技能测试、案件质量评查测试,着重考察选手的基础业务技能。
决赛阶段包括制作汇报答辩PPT和现场汇报答辩两环节,选手围绕对新时代案件管理工作的思考,怎样以案管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检察工作现代化等内容制作汇报答辩PPT,并现场汇报答辩。

选手汇报答辩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罗昆、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李晓鹃、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白洲红、第十检察部主任罗曼尹、弥勒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项追明担任现场汇报答辩会评委。
经过三天紧张激烈的角逐,最终佘钰、施超2名同志获评“第一届红河州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称号,苏艳芳、沈红杏、胡燕3名同志获评“第一届红河州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称号。
佘钰(左)、施超(右)2名同志
获评“红河州案件管理业务标兵”称号
苏艳芳(左)、沈红杏(右)、胡燕(中)
3名同志获评“红河州案件管理业务能手”称号
业务竞赛总结暨表彰会上,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高旭忠通报了竞赛结果,进行了颁奖。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余淑瑾对本次竞赛进行了总结并作讲话。她指出,此次业务竞赛,是对全州案件管理队伍的一次大检阅、一次大练兵、一次大展示,希望通过此次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用,加强案件管理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同时,提出三点要求:
要持续深化理论学习,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统领案件管理一切工作,坚持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检察履职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 “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锤炼政治品格,为案管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实思想基础。
要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全面提升案管人的“六大能力”。开展业务竞赛,进行岗位练兵,选拔一批优秀案件管理人才,在全州案件管理部门推动形成良好工作氛围,将竞赛成效转化为工作成果,促进案件管理工作创新发展。
要履行好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两大主责主业,增强监管和服务意识,强化事中监管,创新方式方法,在服务红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更多的案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