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工作实际,认真落实省委、州委关于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一直以来将助力推进乡村振兴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2023年8月19日,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应辉代表州检察院党组率干警到挂钩联系点元阳县小新街乡者台、都鲁保村委会开展基层调研,这是继今年6月州检察院新老驻村队员轮换后,以及本年度第三季度乡村振兴工作中的一次重要调研。
张应辉副检察长代表州检察院党组对今年新轮换的驻村队员看望和慰问,询问各驻村队员工作、生活适应情况,详细听取近期驻村工作情况汇报,殷切嘱咐各位驻村队员要适应角色转变,尽快了解村情民情,勤于学习并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发挥专业优势服务乡村振兴。
在调研中,张应辉副检察长一行与乡领导、村干部及驻村队员一起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面临的困难与问题、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工作、干部规划家乡行动、贫困学生帮扶等方面展开座谈交流。与会人员结合乡村振兴取得的成效和面临的困难问题进行充分发言。
张应辉副检察长认真听取汇报并予以现场指导,同时提出工作要求:
一
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行动,关注社区矫正人员、精神病人、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等重点人员情况,及时化解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矛盾纠纷,防止民转刑、刑转命,维护社会稳定,发挥驻村队员纽带作用,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沟通协调,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开展司法救助。
二
做好教育帮扶,重点关注脱贫户、监测户中在读学生家庭,对于成绩优异、家庭贫困的学生要及时掌握情况并予以必要帮助。
三
抓好乡村产业振兴,依托乡党委、政府,发挥驻村帮扶优势,结合实际做好中、长期产业规划,拓展特色亮点,积极鼓励村民参与乡村产业发展,给予经济、政策解读、信息等各方面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要做到科学管理、责任清晰,做好特色宣传工作。
根据本次调研情况,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及时研判乡村振兴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助力措施,再次投入和协调资金解决实际问题,为筑牢乡村振兴基石,促进乡村振兴不断发展切实发挥助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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