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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检动态
【普法强基在行动】多元化举措提升司法救助整体效能
时间:2023-09-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司法救助,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近年来,红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控告申诉检察职能,落实“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的工作要求,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从最初的提出申请到救助金发放到位,抓实救助流程、把握救助重点,多措并举,不断推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01



加强内外合作,拓宽救助渠道


创新工作思路,建立机制,打通内外循环,整合资源,拓宽救助渠道。对内制定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办法,明确职责,部门与部门之间打好“配合拳”。对外与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教体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建立协作,打好“组合拳”,实施多元救助,尽全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传递温情。

02



明确救助范围,突出救助重点


司法救助

受理前明确救助范围,严把案件受理关,不符合条件及时告知,符合条件及时受理。受理后重点向未成年人、建档立卡户、残疾人和军人、困难妇女“五类人群”倾斜,明确救助重点、救助方式,加大救助力度,确保推进弱势群体司法救助工作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红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办案中发现,困难妇女李某努因被其丈夫伤害致重伤二级,失去了劳动能力导致生活陷入困境,控申部门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对其家庭进行了调查,审查认为被害人李某努属于“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专项活动中的困难妇女,符合救助条件,决定发放司法救助金,解燃眉之急,并加强与县妇联等部门联系,跟踪落实社会救助。对于家中路途遥远、行动不方便等弱势群体,持续推出困难群众司法救助上门服务、电话服务、远程线上服务等一系列司法救助便民举措,让自己多跑路,让困难群众少跑路、不跑路,真正做到为民办实事、解民忧。

03



时时跟踪回访,延伸服务触角


司法救助

红河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贯彻落实“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理念,不定期通过电话回访等方式对救助对象进行跟踪回访,着重了解被救助未成年人生活、学习及已发放的司法救助金等使用情况,确保每一笔司法救助金能够用到实处。着重关心家庭失去主要劳动力的未成年人。

红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李某珍、李某芬等3人的母亲被不法杀害,父亲也因病去世,家中因此失去主要了劳动力,无任何经济来源等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遂将线索移送控申部门。控申部门及时开展调查工作,开展救助程序,为其3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后将该线索移送至红河县乡村振兴局、红河县教育体育局。经反馈,县乡村振兴局将该户纳入易返贫致贫户,县教体局为3人落实了相关的资助政策。红河县人民检察院、红河县乡村振兴局、红河县教育体育局合力帮助未成年人救助对象解决了在教育、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切实让被救助人及其家属感受到了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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