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开远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检察开放日暨“河(湖)长+检察长”巡河活动。
邀请部分驻州全国、省人大代表和州、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走进南盘江、泸江河流域开远段,实地察看流域内重点河湖保护治理情况,全方位了解、沉浸式体验检察机关发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绿美红河建设、助力美丽中国建设的新作为与新成效。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兵、副检察长张应辉、州水务局、州发改委等相关人员,开远市政府副市长陈建龙、市检察院检察长唐麦肖及相关人员参加活动。
参观现场 气氛热烈
受邀人员观看了《检徽熠熠在红河之洲》专题片及红河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宣传片,听取了今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介绍,增进了代表委员、志愿者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新认识、新体验。
实地巡河 河清水晏
受邀人员实地走访察看了大庄水库水源地保护及南盘江、泸江河开远段河道治理工程情况,现场听取了水库蓄水、日常保护管理以及深化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情况的汇报。
随后,深入云南解化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解化化工分公司调研企业取排水及水质水量监测情况。
活动期间,受邀人员对本次检察开放日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充分肯定了全州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的新成效,并结合自身行业,对加强和改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兵对做好后续工作提出四点意见:
坚持从政治上着眼、法治上着力,深入贯彻美丽中国建设战略任务和绿美红河建设目标要求,不断增强抓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
持续做好做实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等重点领域案件办理,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和系统治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良好的生态环境。
强化与行政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衔接,推动“检察公益诉讼”与“河(湖)长制”组合发力,形成齐抓共管保护合力。
以更加有效的措施拓宽社会各界参与检察工作的渠道,主动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切实提升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同感,充分调动群众及企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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