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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做客《红河热线》 与群众“热线互动”,畅聊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那些事
时间:2023-10-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交流,10月13日,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淑瑾一行做客《红河热线》栏目,就红河州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话题与听众进行分享交流,并对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上线嘉宾: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淑瑾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尚俊秀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伍湘辉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罗曼尹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检察官助理乔小炜

节目开始,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余淑瑾介绍了红河州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目标,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工作开展情况和具体成效。重点介绍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工作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立足检察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2年以来,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成立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红河州人民检察院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工作任务方案》,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明确各成员部门的职责和任务。2023年6月召开全州检察机关保障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现场调研会,总结工作开展成效,梳理存在的问题,统筹推进工作进度,为进一步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如何发挥检察机关的作用,指明了方向。

立足刑事检察职能,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紧紧围绕红河州经济发展战略,立足检察职能定位,以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为切入点、着力点,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慎重处理企业经营类涉罪案件,打击与保护并重,妥善办理涉企案件;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走私、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依法惩治盗窃、诈骗企业财物及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企业财产等侵害企业权益的犯罪;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激发市场创新活力;依法慎重使用涉财产强制性措施。检察环节中均对涉案财物进行全面审查,对以合法形式成立掩盖非法经营目的的公司财产没有进行冻结、扣押措施的,及时予以纠正。

立足民事检察职能,强化涉企民事纠纷案件的法律监督

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办理涉民营企业各类纠纷案件。加强对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民事虚假诉讼行为的打击力度。主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联系,积极参与对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强化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的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发挥监管效能

进一步找准行政检察监督的切入点和发力点,多措并举,持续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力度。在办理涉营商环境案件中,积极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接,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怠于行使职权时,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重点排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妇女权益保障、医院消防安全、医疗美容等领域的涉企案件,聚焦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的公益问题,积极探索新领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积极推进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试点方案及第三方评估实施办法,协助工商联建立第三方评估专业人才库(341人),依法有序稳妥推进红河州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13家基层院均按照要求稳步推进此项工作。

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促使企业合规经营发展

通过加强涉案企业合规审查,对企业负责人轻缓处理,向涉案企业发出检察建议,让企业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帮助企业恢复良好有序的发展,达到溯源治理、社会治理同频共振,防止办一个案件,倒一个企业。

此外,余淑瑾副检察长还结合涉案企业合规的基本内涵、开展涉案企业合规的目的、具体适用的条件以及在检察机关具体履职过程中,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发挥的作用向听众朋友们详细讲解了依法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的重要意义。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尚俊秀介绍了红河州检察机关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情况,并通过近年以来办理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典型案例向听众更进一步讲解了检察机关在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节目期间,检察官与打进热线和在直播间留言的听众进行了互动交流,详细解答了听众咨询反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