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3年第七次暨主题教育第二次集中学习,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实职处级干部参加学习。会议由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兵主持。
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重要论述,《中共红河州委关于深入践行“十种鲜明导向”红河见行动出实效走在前的决定》等重要内容。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曹芸围绕主题作中心发言,第八检察部主任吕琨、第九检察部主任陈思夷、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李晓鹃围绕主题进行交流发言。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兵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坚持自我革命
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走深走实
要坚持刀刃向内,开展自我革命,强化自我监督,锤炼过硬作风,打造能担负“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职责使命的过硬检察队伍。要健全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机制办法,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对检察人员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提升监督效果。要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将干部纪律作风方面的典型案例作为警示教育的重点内容,引导检察人员既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又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转化为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动力。
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
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要持续在理论学习上下功夫、在调查研究上提质效、在推动发展上找抓手、在检视整改上求实效,以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推进主题教育。要持续更新工作理念,适应新的工作要求,不断增强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能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红河检察队伍的鲜明履职特征。要持续自我加压,改进工作作风,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奋进姿态,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由“向好”到“向优”转变。
践行“十种鲜明导向”、增强“十种能力”,锻造堪当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要将践行“十种鲜明导向”、增强“十种能力”作为红河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着力培养一支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要把政治素质作为检察队伍第一素质,常态化开展政治忠诚教育和党性教育,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对标“十种鲜明”导向、“十种能力”要求,开展“订单式”培训,以教育培训供给与需求的更好契合提升人才培养的质效,为红河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