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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应辉到红河、金平、河口专题调研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时间:2023-11-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如何深入贯彻落实好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提升全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均衡发展,推动落实高质效办案要求?带着调研问题,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应辉一行于10月31日至11月2日先后到红河、金平、河口专题调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在红河县人民检察院听取相关工作汇报

10月31日,张应辉副检察长深入红河县甲寅镇,现场听取红河县人民检察院监督甲寅镇整治非正规垃圾点办案情况,并向乡镇、村委会领导详细了解情况,实地查看非正规垃圾点处置整改、修复被污染水土和恢复生态的情况。

在红河县甲寅镇查看

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改情况

11月1日凌晨5时,张应辉副检察长带领红河县人民检察院部分检察人员深入红河县某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重点查看生猪检验检疫情况、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突击查看红河县某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在金平县人民检察院听取相关工作汇报

当天早上10时,张应辉副检察长来到金平县,听取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工作发展情况。

在河口县人民检察院听取相关工作汇报

11月2日8:30,张应辉副检察长到河口县边民互市大厅调研,听取工作人员介绍“互联网+边民互市”模式和检察公益诉讼助力边境地区经济发展的情况。

在河口县边民互市大厅

了解“互联网+边民互市”模式

张应辉副检察长在调研中充分肯定三县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成效,勉励检察干警增强信心,抓好办结案工作,并对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转理念、提质效

要坚持高质效监督办案,做到“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相统一。进一步规范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各环节,推动检察公益诉讼规范发展。要推广运用好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促进大数据与检察公益诉讼深度融合发展。要善于运用磋商制度,加强对被监督行政机关的释法说理,推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快速解决、矛盾迅速化解。

二是抓专项、拓案源

要围绕生态环境督察、河湖安全专项监督等工作,找准检察公益诉讼在服务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着力点,抓好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问题的监督办案。要努力破除“等靠要”思维,主动排查发现案件线索,鼓励“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高质量的案件线索。

三是善起诉、促治理

要敢于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敢于、善于提起诉讼,始终把“诉”作为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刚性的重要保障,坚持将“诉”挺在前面,用足用好“诉”的方式,做到精准监督、果断起诉,实现“起诉一件、促治一片”,更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是育典型、扩影响

要会办案,也要会总结,要注重从案件办理前端着手,严格规范线索发现、调查核实、检察建议提出、起诉等各环节,做细做实监督办案全流程,全面总结办案成效,抓好典型案例的培育。要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宣传,扩大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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