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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兵到绿春县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
时间:2023-1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月20日,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兵到绿春县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实地查看了绿春县检察院办公楼、检察文化长廊、会议室、阅览室等建设情况。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李林、检务督察部主任张玲参与调研。

宋兵检察长与绿春县检察院班子成员、各部室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详细听取了绿春县院2023年以来的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进行“把脉问诊”,提出三点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对工作成绩的总结

总结是一个整理、提炼的过程,是吸收和进步的最好方法,要善于总结,发现其中规律,善于从不同角度挖掘,从各条线工作开展过程中总结出工作具有的边疆、民族、小院特色,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

二是要抓好州委安全生产攻坚行动

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部署要求上来,深刻汲取教训,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抓好生命财产安全、食品安全、入冬用电用暖安全、办公室案件卷宗安全等排查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是要加强人民检察官司法责任制落实

检察官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严格做到亲自办案,坚决杜绝“挂名”办案。要充分研究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对案件相关事实和证据进行详细梳理和分析,确保调查和取证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对标对表上级院考核指标,按要求做到合法、公正、廉洁办案,保障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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