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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州两会】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来啦,请您“检”阅!
时间:2024-02-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4年2月2日下午,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兵在会上作检察工作报告,回顾总结2023年的工作,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全州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州政府大力支持、州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帮助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执行十三届州人大三次会议决议,以主题教育凝心铸魂、固本培元,持续深入落实州委《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能动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在巩固中深化、在落实中发展。全州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24906件,同比下降17.9%,受理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申诉案件同比分别上升29.72%、15.48%和15.79%。


一、服务中心大局,以高质效监督办案助推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宁

准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当宽则宽、该严则严。保持“严”的震慑,共批捕危害政治安全、涉恐涉爆、故意杀人、“黄赌毒”等各类犯罪嫌疑人2881人,起诉6805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审查起诉“5·0112·20”涉黑专案。对轻微犯罪、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不捕523人,不诉1556人。探索危险驾驶等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新模式,推动简案快办,危险驾驶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9.19%。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84份,推动相关行业源头治理、系统治理。

服务经济发展

起诉金融诈骗、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犯罪459人,妥善办理涉金融系列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护航金融安全。做实对企业同等保护,不捕15人,不诉35人,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8件,责成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办结涉企业控告申诉案件13件。批捕妨害国(边)境管理、骗取自贸区鼓励外贸扶持资金等犯罪749人、起诉972人,追回被骗资金710万元,服务我州沿边开发开放示范区建设。

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

进一步完善、落实监检衔接机制,协同推进“行贿受贿一起查”,受理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137人,自行补充侦查35件,起诉93人。核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41条,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18人,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1人

护航绿美红河建设

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51人,两级检察长牵头巡河38次,现场核查省检察院交办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6条,立案查办18件,督促整改问题18个。立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45件,督促修复被损毁或占用的林地耕地1464.68亩,诉请责任人承担生态修复和赔偿费用93万元。泸西县整治香葱产业环境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十案示范”案例。

助力普法强基补短板

紧盯“三下降一扭转”目标,运用“线上+线下”开展普法,发布普法强基法治信息1168条,制播普法短视频102部。抽调67名干警参与全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开展“法治进乡村”敦亲睦邻、遇事找法等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220场次,合力推动全州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能动助推乡村振兴

全州检察机关选派27名干警驻村工作,协调、投入130.89万元资金,帮助挂联村改善生产条件、生活环境。州检察院在元阳县小新街乡者台村、都鲁保村设立乡村振兴法律服务联系点,开展产业扶持、助学助农、法律维权。


二、坚持司法为民,以高质效监督办案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守护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批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67人、起诉217人。办理食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4件,诉请承担惩罚性赔偿金40.5万元。起诉寄递违禁物品、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22人,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6件,推动行业溯源治理。


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受理涉农民工支持起诉案件1246件,帮助追回欠薪1097.67万余元。持续开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行动,发出检察建议354件,助推建立一批维护群众利益的协作机制。探索多元救助模式,为458名当事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66.2万元。办理的向某某司法救助案、张某某等3人国家司法救助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化解人民群众诉求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受理群众信访955件,两级检察院领导包案办理83件。开展重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三年“清仓”行动,有效化解郭某某等人信访积案。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强化检察综合履职,对未成年人犯罪起诉244人,不起诉43人,附条件不起诉174人,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411人,发出督促监护令533份,开展心理救助348人次。办理宾馆酒店、营业性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件。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147场,受教育人数10.5万余人








三、加强诉讼监督,以高质效监督办案维护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118件,撤案132件,纠正漏捕漏诉159人,书面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通知460件,侦查机关予采纳。对审判活动不当情形提出纠正意见45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7件,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14件(含上期结转案件)。办理的罗某某非法行医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深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省州内22个监狱、看守所及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巡回检察26次,督促整改存在问题57个,审查同意社区矫正机构提请收监执行社矫对象29人,法院裁定撤销缓刑28人。纠正不当“减假暂”182人。核查2013年以来判决生效职务犯罪涉财产执行案件764件,监督整改执行9件。监督纠正判处实刑未收监执行21人

细化民事检察监督。受理民事监督案件1120件,提出提请抗诉13件,法院再审改判1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法院采纳11件。对民事审判活动不当情形提出检察建议376件、对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等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438件,法院均予采纳。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3件,办结我州首例职业放贷人案件。

实化行政检察监督。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4件。对行政审判程序不当情形发出检察建议63件、对行政执行监督案件发出检察建议211件、对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发出检察建议380件、对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发出检察意见46件,法院或行政机关均予采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59件

优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受理案件线索833件,立案82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96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9件、民事公益诉讼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9件。办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170件,督促追回国有财产547.49万元。办理新领域案件299件。赵某某等人非法采矿刑附民公益诉讼案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四、深化从严管党治检,以高质效监督办案锤炼过硬队伍


持续加强政治建设。高质量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576名干警进行政治轮训,教育引导干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及时向州委和省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重要工作和重大复杂敏感案事件,认真贯彻州委九届五次全会决定,确保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着力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配合州委从基层选拔3名干部担任州检察院中层干部,调整基层院班子成员20名。与西南政法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合力培养法学研究和检察实务人才。发挥全国大赛获奖人才“头雁”示范引领作用,聘请85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推动人才优势转化为监督办案质效优势。4个集体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节约型机关等荣誉称号,15名干警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云南省最美政法干警等称号。4件案件入选最高检示范案例、典型案例,6件案件获评全省典型案例。

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围绕“清廉云南”建设红河检察实践,查纠“四风”问题,加强对“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的监督,纵深推进清廉检察机关建设。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监督及派驻监督,强化司法办案监督制约,评查案件1756件,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389件,筑牢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制度“堤坝”。

始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邀请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检察活动700余人次。两级检察院精心办好办结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一体落实代表委员审议协商检察工作报告、视察座谈提出的498条意见建议。邀请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850人次,举办公开听证432次,以公开促公正。运用多媒体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0条,接受舆论监督,积极加强和改进工作。支持律师履职,接待律师阅卷2727人次,邀请律师参与刑事案件辩护、公开听证、信访化解等641人次,专业法律服务受到好评。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全州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和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法律监督各项具体实践中,把主题教育成效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服务高质量发展

聚焦州委“337”工作思路,找准检察服务的着力点。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妨害经济发展、破坏边防稳固和民族团结、社会进步等犯罪,促进防范化解影响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红河篇章进程的各种风险。加强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动构建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保障民生民利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民个人信息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强化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司法保护。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深做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等工作,助力普法强基取得新成效。

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把“高质效监督办案”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主线,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深入推进巡回检察,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强化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拓展办理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运用数字检察赋能监督办案,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大力提升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不断完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检察人员考核机制。深化全面从严治检,确保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各位代表,新征程催人奋进,我们将切实肩负起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职责使命,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红河篇章作出新的更大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