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贯彻落实最高检、省院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部署要求,全力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落地落实,总结2023年度全州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4月25日,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州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暨2023年度服务和保障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总结会。
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兵出席会议,州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淑瑾主持会议,州院办公室、第一、三、四、六、七检察部负责人及蒙自、开远、弥勒、金平、屏边县市院检察长在主会场参会。州侨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王朝红、州工商联三级调研员周靓及各县市院工商联、侨联相关人员应邀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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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蒙自、弥勒、开远、金平、屏边五个县市院分别对2023年度服务和保障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作交流发言和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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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院第一、六、七检察部负责人分别就条线如何开展好“检察护企”工作作重点提示和任务安排。
州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淑瑾通报2023年全州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全面总结取得的成效,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下一步如何开展好“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作安排。
宋兵检察长指出“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是最高检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检察机关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各县市院、州院各内设机构要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和州院制定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任务分解,扎扎实实抓好贯彻落实。宋兵检察长强调:
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全州检察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和州委“337”工作思路上来,自觉围绕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更优的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法治化营商环境。
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抓落实。
各内设机构要结合“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16项重点工作内容,明确任务分工,切实履行好牵头部门职责。各县市院工作专班要统筹推进专项工作,并及时上报选树的典型案事例。
要对标对表找差距,精准发力抓落实。
全州两级检察机关在总结2023年度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认领认准护企专项重点,以新的状态、新的标准、新的干劲落实专项工作部署要求。
要强化内外协作配合,以“三种履职”
齐心协力抓落实。
全州两级检察机关要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落实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做实宣传+帮扶、服务+解忧、体检+治理,为企业提供精准高效法治服务,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下一步,红河州检察机关将以“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为契机,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聚焦主责主业,积极展现检察担当,持续优化检察环节护企服务,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更优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