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下午,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兵亲切会见在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中载誉归来的红河选手施超,与他进行座谈交流。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淑瑾,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曹芸陪同会见。
2024年5月27日至31日,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广西分院举行。全国检察机关共有99名选手参加竞赛,初赛得分前50名进入决赛。最终,产生10名“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40名“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和5个“优秀组织奖”。业务竞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赛段。经过激烈角逐,红河州石屏县人民检察院施超入围决赛,并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荣誉称号。
宋兵检察长首先对施超取得的优异成绩表示热烈祝贺,并勉励施超要将个人成长融入红河检察工作大局中,不辜负组织的培养、关爱和期望。要认识自身价值,发挥好榜样引领作用。同时,全州检察机关案管干警要向先进学习,要以最高检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为契机,全面总结,以点带面,总结培养业务标兵能手的科学规律、做法思路,抓好“传帮带”,促进“业务标兵孵化器”共享共赢,为促进红河州检察机关案管业务水平的整体提升贡献一份力量,推动案件管理工作现代化,服务和保障好检察业务工作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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