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护企”“检护民生”
专项行动工作调度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推进会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两个专项行动走深走实。近日,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调度会,总结两个专项行动中期工作情况,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淑瑾,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倪亚萍,第一至第十检察部、政治部宣教办、法律政策研究室主要负责人及联络员参加会议。
会上,各部门结合部门职责汇报了两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措施;检委会专职委员倪亚萍分析了专项行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余淑瑾副检察长对进一步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个专项行动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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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要“用心”,思想认识再提高。“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个专项行动是今年最高检部署的重要工作,是各级检察机关的“必答题”,也是“四大检察”和全体检察人员的“共答题”,必须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按照最高检和省院的工作部署和本院的责任清单把“护企”和“护民生”的规定动作做优做实,把自选动作做新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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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要“用力”,工作措施再发力。以问题和不足为导向,紧跟贯彻落实最高检、省院两个专项行动推进会议精神和要求,紧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地方民生突出问题治理及重点群体权益保护,对下步工作推进进行针对性思考、提出务实性措施,出实招,用巧力,推出一批类案“小专项”,办理一批典型案件,积极打造红河检察“暖企护民”特色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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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要“用情”,工作成效再提升。深刻把握“三个善于”,统筹考虑天理国法人情,深刻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企、涉民生案件上下功夫,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和法律的公平正义。坚持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对办案中发现影响企业发展和民生民利的问题,要从可整改能见效的角度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提升办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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