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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检动态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来啦,请您“检”阅!
时间:2025-01-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5年1月13日下午,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兵在会上作检察工作报告,回顾总结2024年的工作,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全州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州政府大力支持、州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帮助下,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十三届州人大四次会议决议,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州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20881件。


一、为大局服务,

以检察监督护航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

围绕中心大局,找准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全力以赴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扛牢强边固防政治责任,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715人,起诉6299人。对危害国家安全、故意杀人、贩毒等重大恶性犯罪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治,起诉274人。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起诉12人。坚持宽严相济,对主观恶性不大轻微犯罪依法不捕622人、不诉744人。衔接适用“醉驾”新规,起诉1652人,不诉120人

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

加强监检衔接,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83人,自行补充侦查9件,起诉134人。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办理受贿犯罪72人、行贿犯罪56人。积极参与行业性、系统性腐败治理,起诉工程等领域职务犯罪71人,向涉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0件,促进腐败问题标本兼治。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起诉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犯罪202人,受理涉企控告申诉86件,清理挂案11件,起诉企业内部腐败犯罪16人,追赃挽损137余万元,推动构建更加公平更有活力市场环境。排查整治“空壳公司”“幌子公司”27家,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加大涉企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发出检察建议255件,助推相关部门堵塞监管漏洞;立办“石屏豆腐”地理标志保护公益诉讼2件,守护“百年豆腐香”金名片。

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

积极服务中越边境地区检察机关昆明会晤,出台服务保障云南辐射中心前沿门户建设壮大口岸经济8条检察措施,联合发改等17家单位共建“检察+政务”协作机制,健全与红河边境管理支队、河口海关缉私分局侦协配合机制,批捕“偷引带”、走私等跨境犯罪562人,起诉822人,服务边境经济贸易健康发展,持续助力我州更高水平对外开发开放。

坚决维护金融安全

保持惩治涉众型金融犯罪高压态势,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13人。严惩“涉卡、涉诈”犯罪,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掩隐、帮信等关联犯罪352人。加强与监委、公安机关反洗钱协作,起诉洗钱犯罪9人,在办理马某斌等人贪污、受贿、行贿、串通投标等系列案中发现并建议监委移送洗钱线索5条,立案5人均获有罪判决。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79人,办理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212件,联合巡河湖、巡林77次,督促清理固体废物1.9万余吨、修复林地3008亩,诉请追偿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费用384.7万元。高质效办好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协同我州与玉溪两地河长办出台《曲江流域清河清障、水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立办相关案件34件,督促治理河道240余公里,为建立跨流域治理长效机制提供实践样本。

积极服务乡村振兴

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8人,办理涉土地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等公益诉讼113件,督促修复耕地4816亩。发挥元阳小新街乡“乡村振兴法律服务联系点”作用,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村民务工务农增收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30余次,增强村民法治意识。


二、为人民司法,

以检察监督保障和增进民生福祉

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牵引,持续强化暖民心、惠民生、增福祉检察举措,回应人民群众更高司法需求。


守护群众身边安全



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起诉涉食药品安全犯罪112人,立办食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108件,对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责任人同步提出惩罚性赔偿320余万元。起诉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犯罪5人,派员协助处置事故,引导侦查取证,提出法律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妥善处置相关冶炼厂非法运输堆存的2800余吨废渣,及时消除受损公益。

保障特定群体权益



协同州总工会推进“一函两书”机制运用,办理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件1218件,帮助追回欠薪1550余万元,督促追缴工资保证金2000余万元。开展冒名顶替婚姻登记专项监督,帮助7名受害妇女撤销错误婚姻登记,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规范户籍管理和婚姻登记秩序。以寻衅滋事罪对胡某才捏造虚假信息通过网络发布侮辱歧视残疾妇女行为提起公诉,胡某才获刑两年六个月。多措并举推动段某银赡养纠纷支持起诉案诉前和解,两代人共养百岁老人,让高龄老人老有所依。为因案致困187名当事人发放救助金211.3万元,王某莲、李某婷等2件国家司法救助案获评省级典型案例。

助推“利剑护蕾”走深走实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307人。对涉罪未成年人情节较轻的不起诉217人,起诉严重犯罪376人。会同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出台文身营业场所联合监管机制,支持未成年人张某曦法定代理人起诉泸西某文身店,促进未成年人文身有效治理。严格执行每案必查,倒查发现履行强制报告义务不到位线索34条,移送纪委处置5条,与行政部门磋商、发出检察建议处理29条。选派120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普法323场,以我州检察机关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视角拍摄的纪实片《蜕变》在央视《守护明天》栏目播出。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探索推行“三个现场”工作法,推动化解矛盾纠纷1300余件,经验做法获省院检察长批示转发全省检察机关学习借鉴,办理的赵某明申请立案监督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对702件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两级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76件,包案率100%,某公司申请立案监督案获评省级“领导包案”典型案例。办结国家赔偿案件6件,对郝某辉依法作出支持赔偿申请决定。


三、为法治担当,

以检察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眼前、就在身边。



深化刑事检察监督

强化侦协办实质化运行,监督立案59件、撤案175件,纠正漏捕漏诉124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16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7件,法院审结13件。会同司法行政机关组建法律援助律师库,发出通知辩护公函858份,刑事和解35件。深化与西南政法大学战略合作,借助专家学者“外脑”,厘清民刑交叉等争议难点,提升刑事检察办案质效。


加强检察侦查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

核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18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23人,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有罪判决率100%。会同监狱依法推进假释制度适用和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审查“减假暂”案件2608件,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行为872件。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纠正脱管漏管50人,监督收监执行38人。


做实民事检察监督


办理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163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7件,法院审结14件,张某与某机动车驾驶培训站劳动合同纠纷抗诉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会同电力、消防部门推动解决某小区796户居民用电和企业损失补偿纠纷,实现民生和企业权益双赢。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不当情形提出检察建议339件,和解12件。办理虚假诉讼8件,监督纠正的某汽车销售公司虚假诉讼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并作出罚款4万元惩戒决定,相关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加大行政检察监督

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94件,对行政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5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段某红与某房管处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纠纷案提请抗诉。办理行刑反向衔接572件,提出检察意见239件,防止“不刑不罚”。开展医保基金“跑冒滴漏”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6件,守好群众“看病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41件,有效化解车某与自然资源部门非诉执行争议,避免“小过重罚”。











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精准性规范性

立案办理公益诉讼632件,磋商结案285件,发出公告和检察建议325件,依法提起诉讼46件,已审结的44件案件均获支持。会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部门强化生态损害赔偿与公益诉讼衔接,诉请某公司承担生态修复和损害赔偿273.9万元得到法院支持。联合昆明军事检察院推动开远白龙坡陵园内与非烈士混葬的73冢烈士墓迁至三台寺烈士陵园集中安葬管护,告慰英烈英魂。


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

坚持“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积极应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上架模型267个,实现有效监督278件次。应用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大数据监督模型,督促追回国有财产及土地出让金2.47亿余元,助力国有财产“颗粒归仓”。州院创建推广应用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监督模型,甄别线索155条,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四、加强自身建设,

锻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一体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业务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锤炼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融合推进党的建设和业务建设。认真落实州委领导对检察工作6次批示要求,向州委和省院请示报告重要工作47次,积极配合州委对州院党组巡察,落实州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回头看”,对3个基层院“嵌入式”政治督察,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创建州院机关“正义红检·求实致远”特色党建品牌,2个基层党组织、12人获评省院“两优一先”表彰,党建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党建理论研讨会上交流。大力培养“工匠型”“专家型”人才,开展政治轮训、业务培训3345人次,选派4名骨干到浙江、江苏法院系统学习提能,10人参加上级业务竞赛“满堂红”,获评全国全省业务标兵、能手,3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业务条线人才库,9件案件获评最高检、省院典型案例,13个集体和15名个人获州级及以上表彰。

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抓好基层院班子建设,配合州委提拔2名基层院年轻班子成员任县市检察长,协助县市党委选配县市院班子成员11名。坚持人财物向一线倾斜,加强对下业务指导,为4个基层院分别调增1名政法专项编制,80%执法办案经费向基层院投入,召集41次检察官联席会研究基层院疑难复杂案件260件。统筹推进“一院一品”创建活动,河口检察院“国门检察·守护正义”品牌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特色品牌。

优化管理推动检察改革。制定深化检察改革具体举措,跟进落实“一取消三不再”要求,纠正不当考核、层层加码等突出问题,引导检察人员树牢正确政绩观,回归高质效办案本源。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评查案件1905件,开展案件质量反向审视23次,核查违反检察职责线索15条,倒逼司法办案责任规范有序落实。

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深化“清廉云南”建设红河检察实践,会同驻院纪检监察组常态化对内设机构的监督检查,强化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监督管理,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434件,促进检察权依法公正高效廉洁运行。

始终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向州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及时将检察机关规范性文件《服务保障口岸经济八条措施》报州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认真落实代表委员审议协商检察工作报告、调研视察提出的419条意见建议,对6件建议提案制定事项办理清单并全部办结回复,将代表委员“好声音”转化为履职“新动能”。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社会各界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检察活动337人次,参加听证226次,监督检察办案766件,向当事人公开办案进程、处理结果,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定期向社会发布相关案件信息55条,听取意见建议。召开检律联席会议4次,接待律师阅卷3447人次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全州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部署,紧扣州委“337”工作思路,贯彻省委抓工作“三部曲”、坚持州委“三严三化三实”工作导向,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认真落实州委关于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各项工作安排,以更优履职服务保障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红河新篇章。

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投入更高水平平安红河、法治红河建设,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妨害经济发展、影响社会安定的各类严重犯罪,抓细抓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推进反腐败斗争,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做实检察为民实事

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加强司法救助、支持起诉、检察听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强化安全生产、食药安全、医保、个人信息保护等民生司法保障,依法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

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州委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以“三个善于”理念引领做实高质效监督办案,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探索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有效路径,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各项任务,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持续加强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建设。深化人才强检,加强知识产权、涉外法治等紧缺人才培养。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不断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狠抓“三个规定”落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使命如炬,初心如磐,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吹响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号角,我们将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用心用情办出更多让人民有感受、社会有共鸣、法治有回响的高质效案件,不断推进红河检察新发展,为开创中国式现代化红河实践崭新局面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