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检察机关2025年第一次民事检察案件集中研讨会在红河召开
时间:2025-02-27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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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检察机关2025年第一次民事检察案件集中研讨会在红河蒙自召开。省院第六检察部及昆明、昭通、曲靖、玉溪等16个州市的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参加集中研讨。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兵致开幕词,省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刘廷梅主持会议。
此次集中办案活动采用“案件汇报+现场提问+发表意见+总结指导”模式,以自主发言或随机提问的方式进行。
昭通、曲靖、保山、楚雄、版纳、大理、铁检、红河汇报了9件民事检察监督案件,涉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债权人代位权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运输合同纠纷等。参会人员紧紧围绕争议焦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调查取证等方面充分交流。现场讨论激烈,既有观点输出,又有思想交锋,在思维碰撞中不断厘清案件要点和调查方向。最后,主持人作总结发言,为案件办理明晰思路、精准监督提供指导。
会议最后,刘廷梅主任就2025年全省民事检察工作重点进行安排部署。
强调一要牢固树立“高质效监督办案”理念,确保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尊重人民群众朴素公平正义观;二要强化民事检察履职,高质量完成即将开展的终本执行监督专项,穿透式开展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将支持起诉工作与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做到不越权,不缺位;三要压实州市院的办案指导作用,特别是在虚假诉讼监督和深层次监督中,要起到沟通协调和组织推动作用;基层院要加强对“两违”案件的办理力度,提升监督精准度,构建三级检察院一体化办案机制和各有侧重的监督办案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