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工作部署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红河州检察机关经济犯罪检察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特别是出庭公诉能力建设,近日,红河州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组织个旧、元阳、金平、红河等5个县市院分管院领导、经济犯罪检察部门检察官及助理对绿春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简某某涉嫌销售假药一案开展庭审观摩评议。州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唐麦肖,第四检察部主任黄文秀参加听庭评议。
在庭审结束后,参与庭审观摩的检察人员从庭前准备、形象仪表、语言表达、讯问能力、举证质证能力、庭审应变能力等方面对出庭检察官的表现进行了评价。在肯定成效的同时,对法律文书的撰写,法庭讯问重点的把握,举证质证详略得当,证明目的是否明确,公诉意见充分发表,答辩针对性等方面提出详细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观摩+实训”,提高了出庭检察官的公诉能力,也为其他参会人员提供了交流互动的平台,助推全州经济犯罪检察队伍能力素养的不断提升。
庭审评议结束后,第四检察部组织参评人员对经济条线工作在案件办理和专项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了研讨,对今年1-5月份各院经济犯罪检察工作案件质效进行了认真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地注重案件质效的提升和专项工作的推进,持续做好保障和服务营商环境、检察护企等工作,特别是今年开展的“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
唐麦肖副检察长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深刻认识开展出庭公诉工作评议的重要意义。是践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刑事指控体系的有效途径,是锻造新时代国家公诉人的重要手段,全州经济犯罪检察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出庭支持公诉的“龙头”作用,带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质量提升。二是各基层院经济犯罪检察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要转变工作理念,扑下身子,以先“知案”而做好“管案”,认真履行好案件监督审核职责,在践行高质效办案上做表率。三是要强化典型案事例培育意识,强化工作总结,紧扣经济犯罪检察工作要点,围绕高质效办案主题,积极发现培育、总结提炼典型案例。四是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强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入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要认真研究省院、州院方案,结合各院实际,锚定工作目标,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下一步,红河州经济犯罪检察部门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庭审观摩评议工作常态化开展,不断促进提升经济犯罪检察条线检察人员出庭公诉能力,着力建设一支高水平、高素养、高标准的经济犯罪检察公诉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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