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红河州检察机关首场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在蒙自举行。本次活动选取了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侯某某故意杀人一审公诉案件开展庭审评议。该案犯罪后果较为严重,在蒙自地区社会影响大、公众关注度高,较为考验检察人员的出庭能力。
本次评议,除检察系统的评议人员外还邀请了3名人民监督员同堂参加了庭审观摩和评议活动。评议小组成员从庭前准备、法庭讯问、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几个环节,就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过程中的亮点和不足进行全面剖析,提出具体改进意见。
参加此次庭审观摩的人民监督员表示,出庭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表达清晰、论述详略得当、逻辑严谨,展现了检察人员的良好风采,希望检察机关永葆为民初心,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评议活动后,宋兵检察长对做好全州刑事检察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二是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切实提升全州刑检业务水平。三是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上下联动,促进深层次溯源治理和成果转化。四是抓实从严管党治检,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刑检队伍。五是要秉持“办案也是办自己的人生”的理念,充分发挥朝乾夕惕、日旰忘餐的优秀品质,在业务上多钻研、多锤炼,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刑事检察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