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践行“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工作部署会议精神。6月13日,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选取了蒙自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杨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开展庭审评议活动,本次活动除了检察系统的评议人员外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共同观摩了庭审。
庭审中
公诉人紧扣案件核心事实,层层递进讯问被告人杨某某,结合犯罪构成两阶层理论分定罪和量刑两个层面规范出示多组证据,按照案发时间先后顺序,结合监控视频的内容、车速、人员情况将全案证据细分为七个部分,深入剖析了被告人杨某某行为所造成的的现实危险。
随着法庭辩论的深入,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杨某某构成交通肇事罪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开展了激烈辩论,公诉人通过逻辑严密的辩论,有理有力指控犯罪,并及时、准确地驳斥了辩护人提出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观点,展现了新时代公诉人严谨、文明、规范的精神面貌和专业素养。
庭审结束后
评议小组对蒙自市检察院支持公诉的检察官出庭公诉表现予以充分肯定,并围绕庭审准备、出庭规范、法庭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文书质量、庭审效果等方面进行评议,一致认为公诉人庭前准备工作扎实,对案件事实、证据把握精准,法条引用规范严谨,讯问逻辑严密,制止诱导性发问及时,举证质证细致入微,出庭指控有理有力。
在对公诉人出庭履职肯定的同时,评议小组成员也充分发挥“质检员”和“教练员”的作用,结合经验进行专业点评和指导,精细入微地分析了公诉人在文书规范性、庭审礼仪、讯问技巧、释法说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多媒体示证、提高举证质证效率、强化庭审释法说理等多个维度提出了意见建议。
州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组长余淑瑾强调,出庭支持公诉是检察机关“看家本领”,是高质效履职办案的重要环节,接下来全州检察机关在持续抓好听庭评议工作的同时,将加大“推门听庭”力度,希望两级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听庭评议的带动作用,强优补短,促进提升公诉人出庭能力,努力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刑事案件中,让人民群众在庭审活动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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