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工作部署,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开展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提升检察官出庭履职能力,7月28日,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召开2026年度第二次(扩大)会议,通过“听庭观摩+集中评议”的方式,以观促学、以评促改,推动全州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会议由州院指导小组组长主持。指导小组副组长、指导小组其他成员及基层院评议代表等参加会议。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兵出席会议并讲话。

本次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选取石屏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故意杀人罪(未遂)一案开展庭审观摩。本案控辩双方存在罪与非罪的根本性争议,且虽被告人认罪认罚但辩护律师履行独立辩护职责,庭审现场对抗性强、释法说理难度大。庭审中,出庭公诉人着装规范、举止庄重,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紧扣犯罪构成要件有序开展法庭讯问、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
评议会上,依次进行出庭公诉人自评、五家基层院代表评议、指导小组副组长点评等评议过程。会议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评议人员既肯定亮点,更直指问题短板,提出改进建议,达到了以评促学、以评促改的良好效果。
宋兵检察长指出,在州院指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下,全州两级院刑检部门从四个方面以常态化开展出庭支持评议为抓手,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一是认真落实好州院指导小组会议精神,贯彻好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指引。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好最高检、省院出庭评议活动要求,州院指导小组要认真做好案件选取、材料提供、现场评议等相关工作,形成出庭评议工作合力。三是发挥优秀公诉人示范效应,认真开展好我州出庭评议活动。要聚焦文书质量、庭审讯问、举证质证等薄弱环节,按照州院刑指小组出庭评议、观摩工作方案,认真、高效开展好本年度出庭评议活动。四是认真总结出庭评议活动得失,不断提升出庭公诉能力。要充分发挥我州人才优势,通过认真听、认真评、认真学,将“三个现场”工作法融入日常庭审过程,强化案例指导和实战实训,深化“传帮带”培养机制,全面提升公诉人履职能力,推动高素质专业化刑检队伍建设。
会议审议通过了《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关于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及强化批准逮捕后侦查监督的工作指引(试行)》《2026年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观摩工作方案》,对全州下半年听庭评议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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