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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8-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开远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开远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远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不断强化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慎终如始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开远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意识形态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建立项目化清单管理制度,细化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及目标。

2、自觉融入市域治理,持续助力平安开远建设

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1年度,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81件475人,同比件数、人数分别上升39.8%、54.72%,批准逮捕388人,同比上升68.7%。受理一审公诉案件440件906人,同比件数、人数分别上升6.54%、55.4%,提起公诉421件810人,同比件数、人数分别上升12.87%、59.45%。严格落实信访维稳责任,妥善办理信访事项65件,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率100%,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坚决服务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从严追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一是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2021年累计不捕87人,不诉29人。二是用好检察建议,促进行业管理规范,全年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份。三是强化对未成年人关注保护。对未成年被害人及时开展司法救助,起诉性侵、猥亵儿童、故意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2人,批准逮捕16人。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对履行监护责任不到位,导致被监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监护人,依法发出红河州首份“督促监护令”,督促履行监护职责。

3、始终坚持能动检察,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更新监督理念,积极优化监督方式。树立践行“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办案理念,依托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强化监督。强化精准监督,努力提高监督威信。紧紧围绕市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精准监督。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监管场所违法情形。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结果、民事审判程序和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提出检察建议。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履行支持起诉职能。

4、对标看齐“五个过硬”,锻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将党建工作融入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推动“一流党建引领一流业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开远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开远市人民检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开远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开远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同时,开远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1,849.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5.77万元,占总收入的87.8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23.94万元,占总收入的12.11%。与上年1653.05对比收入万元增加196.66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分析是省级财政追加了大型修缮费和市级财政拨付了12309项目建设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1,687.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5.02万元,占总支出的73.19%;项目支出452.40万元,占总支出的26.81%;与上年1644.66对比支出万元增加42.76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分析是支付了12309项目前期建设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人民检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35.02万元。与上年1294.95对比减少59.93万元下降5%。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08.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6.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27%。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有退休人员、调出人员,导致基本工资、津贴等基本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2.40万元。与上年对比349.71增加102.69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分析是支付了12309项目勘测费、设计费、造价预算咨询费用等。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平安开远建设;二是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三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5.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5%。与上年对比(1581.22万元)增加44.55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分析是支付了12309项目前期建设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安全(类)支出1396.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主要用于开远市人民检察各项工作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开展检察业务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0%。主要用于开远市人民检察院系统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78.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0%。主要用于开远市人民检察院系统基本医疗保障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68.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0%。主要用于开远市人民检察院系统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87万元,支出决算为14.82万元,完成预算的8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29万元,完成预算的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3万元,完成预算的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的相关要求,加强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8.47万元,增长133.3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8.29万元,增长138.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7万元,下降48.6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车辆年限较长修理费用增加,本年度案件较多,出差频繁导致过路费用增大等。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29万元,占96.40%;公务接待费支出0.53万元,占3.6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团0批次,累计0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2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2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工作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7人(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检察系统内外、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交流学习、协同办案、指导等公务往来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0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15万元,与上年对比114.03万元增加5.12万元,增长4.49%,主要原因分析:由于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所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办案用品购买支出、检查工作宣传等产生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开远市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209.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6.73万元,固定资产1947.6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5.3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0.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1.03万元,固定资产增加79.1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209.78

236.73

1947.69

811.24

183.67

952.78

25.36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1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附表10-附表11)已由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统一在省财政厅网站、省检察院网站进行公开。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三号检察建议:是指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犯罪案件对金融安全、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聚焦金融防范化解工作,向中央财经委发送的检察建议。


附件:开远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开远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