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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政策研究室
检察年鉴(2022)
时间:2022-08-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  2021年,红河州检察机关普通刑事犯罪部门共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案件22263680人,批准逮捕17272745人,不批准逮捕925人,不捕率25.2%。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2817164决定起诉50326679人,决定不起诉601人,不起诉率8.26%,撤回起诉514人。无起诉后被判处无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50146425人,适用率90.85%。确定型量刑建议提出率94.02%,采纳率94.25%。认罪认罚宣判后上诉341人,上诉率6.01%受理审查逮捕重大刑事犯罪案件184243人,批准逮捕145180人,不批准逮捕50人,审查起诉352437人,提起公诉324409人,不起诉10人。受理审查逮捕毒品案件283368人,批准逮捕249320人,不批准逮捕43人,审查起诉325434人,提起公诉315402人,不起诉12人。受理审查逮捕职务犯罪案件案件3844人,决定逮捕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124批准逮捕检察机关自侦案件710受理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7386人,其中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5062人,检察机关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2324人,经审查后依法提起公诉6474人,不起诉59人。受理审查逮捕经济犯罪案件338685人,批准逮捕263497人,不批准逮捕171人,不捕率25.6%。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经济犯罪案件299817人,提起公诉276733人,不起诉39人,不起诉率5.05%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80466人,批准逮捕301人,不批准逮捕160人,不捕率34.7%。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207309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03522人,提起公诉359人,作出不起诉决定87人,不诉率19.08%。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299468人。

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  2021年,普通刑事犯罪部门监督立案52件,监督撤案54件,纠正漏捕63人,纠正漏诉46人。提出抗诉16件,审结14件,法院采纳14件。重罪和毒品类案件监督立案4件,监督撤案2纠正漏捕5人,纠正漏诉5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9件次。共提出刑事抗诉2件。职务犯罪案件共发出检察建议21件,均已收到回复并采纳。提前介入侦查35件次。经济犯罪案件立案监督10件,监督撤案7件,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10件次,纠正漏捕19人,纠正漏诉9人,提出抗诉4件,抗诉采纳率100%

【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  2021年,全州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980件。其中,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调解监督案件125件,办结118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952件,提出检察建议922件,法院采纳933受理民事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50件,提出检察建议421件,法院采纳500受理支持起诉案件1451件,向法院起诉或帮助申请支付令73促成和解1261件;公开听证17244件。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提请抗诉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行政执行监督案件327件,提出检察建议325件,采纳325件。受理行政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68件,发出检察建议68件,采纳68。听证案件46件。受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00件,化解100件。受理农民工讨薪案件52件,发出检察建议52件,采纳52件。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86件,立案770件。履行诉前程序76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741公告23提起诉讼29件。

【控告申诉检察】  2021年,检察机关接收群众信访887,其中来信198,具有回复条件163件,7日内实际回复163件,实现“7日内回复率”100%。开展主题为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检察宣传周活动,举行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9场,深入基层宣讲21场,119人次干警参与宣传周活动,发放各类法治宣传手册5000余份。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司法救助195件,发放救助金175.1万元。救助农村原建党立卡户64104人,发放救助金71.62万元。救助残疾人25人,发放救助金32.2万元。救助未成年人61人,发放救助金61.4万元。救助退役军人军属5人,发放救助金2.84万元。检察机关在基层院对首次申诉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信访案件333件,通过领导接访、带案下访、阅卷审查、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措施,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回应和解决,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  2021年,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294人,书面提出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93人。针对交付执行、收押、出入监所、监区监管活动、留所服刑中的违法情形,共提出书面纠正220件,已纠正220件,纠正率100%书面提出纠正监外执行罪犯交付、监管、变更、终止不当579人,已纠正579人,纠正率100%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315人,移送审查起诉1113人,作出有罪判决9人,不起诉36人(含2020年结转)。根据高检《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百日攻坚期间收到线索37条,通过核查清结33条,其中立案88人,4条正在调查核实。

【法律政策研究】  2021年,全州法律政策研究部门检察建议督促落实统管工作,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整理上报红河县人民检察院就莲花家园廉租住房垮塌系列案件向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发检察建议获评云南省检察机关2020年度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同时上报参评全国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两级院共有检察委员会委员109位,其中,检委会专职委员14位。检委会认真组织学习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提高检察委员议事决策能力。检答网全年登录人数占注册人数100%统筹做好深化检察改革和依法治州、普法、民主与法治、年鉴撰写等专项工作。在州委依法治州2020年法治建设考评中我院获优秀等次表彰。报省检察院、州委、州普法办、州深改办、州志办《党的十八大以来红河州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评估工作情况报告》等材料36份。加强对检察实践的总结,积极组织开展专题调研19份。重视典型案例的培育,选送上报省院的建水县人民检察院诉人民防空办公室怠于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抗诉案、元阳县李某某故意伤害抗诉案获评云南省检察机关2020年度优秀抗诉案件。编辑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介绍检察工作的图说《红河检察》专刊,经验总结《红河州检察机关三诉合一拓展公益诉讼范围》发表于云报客户端。作出编修《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志》方案,委托具备地方志编资格的机构收集整理资料和纂写《红河检察志》,真实全面反映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2022年的历史演变情况。

【检察技术】  2021年,红河州检察机关检察技术与信息部按照科学化、智能化、人性化要求,深化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与检察业务、队伍、检务保障的融合受理审查法医技术性证据审查委托16。办案工作区同步录音24件次340小时。配合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到河口大围山曼路河的水质进行检测。信息化项目投资740.796万元,完成办公电脑国产化替代等16项检察技术工程完成会议保障19项机关事务日常运维工作构筑网络安全工作制度屏障排查网络安全风险点,全年无涉及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事件和事故未发生网络安全事故。

【案件管理工作】  坚持严格把控案件流转各个流程,对司法办案活动进行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2021年受理案件9468件,接收卷宗23383册,送案审核7269件,移送案件7269涉案款入库1275.61万元,出库2146.06万元,涉案物入库7274件,出库6158件。对2308件案件发起流程监控。加强对基础报表的审核,做好数据分析研判。教育整顿中,2018年以来37895700人不捕、不诉、撤诉、无罪、改变公安定性等重点案件进行评查。认定存在司法瑕疵或过错案件进行纠正和整改。核查立案监督案件409件、撤案监督197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案件153件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634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62条、法律文书3079份。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2375次。制作案件电子卷宗6155件、18028册。保障统一业务系统1.52.0双系统并行。保障政法大数据平台运行做好检察官业绩考核系统测试协助政治部对检察官业绩考核系统进行测试。做好全州检察业务评价工作。

【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政治建设首要任务,2021年召开党组会39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论述开展理论知识测试,抓实党支部三会一课。通过对干警5轮政治轮训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体检察干警注册使用学习强国”APP,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8次,压实关键少数责任。班子成员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讲党课14场。2名支部书记提名为县市检察长候选人,6名党员提拔为正科级干部,4名党员获评全州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州扫黑除恶先进个人梯田春苗志愿服务项目获云南省首届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铜奖。举办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政治轮训暨党性修养提升培训班,举行阅读百年史·启航新征程党史读书分享会。聚焦检察主责主业,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两个挂联村委会协调和支持产业发展等资金40万元。深入推进教育整顿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找准检察监督环节履职短板和监督弱项,压实监督责任。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推动基层检察院一把手调整和异地交流任职。组织检察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30人次,10名干警在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荣获业务标兵”“业务能手称号,其中1名干警获评全国控告申诉检察业务能手切实做好三同步工作,组织25名宣传员和网评员参与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州委网信办组织的各类网评跟贴、云南正能量APP活动近150余场次。在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同步宣传发布信息17《检察日报》等刊物采用71篇。创作抖音24部,微视频7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7000州检察院被州文明办为红河州2021年文明创建工作先进集体。

全州6检察院6名干警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