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民检察院“谁执法谁普法”
2023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关于印发红河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2023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指标的通知》要求,现就我院“谁执法谁普法”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普法履职工作情况
2023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投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面向社会开展“法治进乡村”“法治进社区”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20场次,开展“相伴青春 检护成长”等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29场次。共计发布普法信息4521条,在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开设“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普法课堂”“指导性案例”“以案释法”等栏目,共发布相关信息106条,阅读量251.4万。抽调67人组成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队,合力推动全州普法取得实效。
(一)构建强有力的普法组织领导格局。将普法工作与检察工作同部署,认真抓好省、州专项普法工作组到州检察院实地督导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推动清单任务落实。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宋兵检察长到河口县、屏边县调研督导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4次。屏边县完善了信息报送、调研指导、指挥调度等5项机制,全县命案发生为零,信访总量下降44.7℅,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85.7℅。
(二)扎实开展学法活动营造法治氛围。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度学法2次,检委会学法3次。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为主题在全州检察机关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读书月”系列活动,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通过广泛发动干部和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普法活动,营造良好的普法宣传氛围。州检察院组织开展干部职工扫黑除恶旁听庭审活动1次。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公共区域设置法治文化宣传栏展板30个,运用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开设“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普法课堂”“指导性案例”“以案释法”等栏目,积极更新栏目内容。
(三)广泛开展面向社会普法提升普法效果。一是完善以案释法长效机制。制定《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与优秀法律文书培育工作的意见》,加强案例指导、整理和发布工作。2023年以来,个旧市罗某某非法行医案等3件案例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泸西县服务小香葱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系列公益诉讼案等6件案例获评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二是开展重要节点普法。利用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修订日、民法典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有计划有组织开展面向社会普法活动6次。三是制作开发法治宣传产品。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例,邀请检察官走入镜头,以办案经历讲述普法小故事,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民法典宣传、公诉保护等群众关心的内容积极组织制作普法宣传产品,共拍摄普法强基视频宣传产品91部,拍摄“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11部“三微”竞赛作品。四是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本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红河州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担任,副组长由州检察院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各内设机构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律政策研究室;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及时制定“贯彻落实《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任务清单》分工方案”下发各基层院和本院各内设机构,并认真组织实施。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向群众推送法治小故事、命案防控知识要点,运用“线上+线下”普法,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注重以案释法,运用庭审观摩的方式积极通过身边案例教育当地群众,共计开展庭审观摩82次。组建州人民检察院志愿者队伍开展普法宣讲,深入基础开展普法公益宣传服务活动4次。
(四)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教育。紧紧围绕涉未成年人犯罪“双下降”目标,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取得实效。下发《红河州检察机关“相伴青春 检护成长”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方案》,按照以“乡镇中小学师生及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为法治宣传重点对象的要求,围绕重点人群、重点内容开展全州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把法治教育资源向边远山区、农村学校倾斜。2023年以来,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29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7164份,受教育人数98401人,制作宣传展板49块,提供现场法律咨询共73次,拍摄法治教育宣传片4份。
(五)坚持源头综合治理,注重“实质性化解”群众合理合法诉求。落实最高检“我把群众当亲人”活动要求,紧扣矛盾纠纷化解、办案质效提升,逐案制定矛盾纠纷化解方案,协调调用可调用的一切资源,利用好“案件办理+司法救助+检察听证+N”多位一体模式,竭尽全力做好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首办环节。持续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开展重复信访实质性化解攻坚行动,实实在在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2023年,全州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727件,同比下降0.82%,受理控告53件,同比上升39.47℅,院领导包案74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74件,救助304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94.203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普法宣传形式还比较单一。在普法方式、普法载体、普法途径上仍有待继续加强,把办案成果转化为普法成果的经验不足。普法内容吸引力不强,缺少更多探索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和内容。
二是普法宣传教育不够深入。未成年人早恋早婚早育是引发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重要原因之一。涉案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极其淡薄,对行为的危害性缺乏法律认知,家庭教育普遍缺失,尤为在边远地区、山区农村较为突出,反映出普法宣传教育覆盖面还不够广,工作存在短板。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全州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工作要求,继续围绕“三下降一扭转”和涉未成年人犯罪“双下降”工作目标,落实省、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切实发挥政法部门主战作用,持续深化贯彻落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
一是要持续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走深走实。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专项行动目标任务,紧盯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扩大对边远山区农村的普法教育覆盖面。持续开展“相伴青春 检护成长”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与教体部门继续联合组织全州法治文化月活动,针对因早恋早婚早育而引发性侵案件多发等重点问题,发挥好法治副校长职责,采取有针对性的专项普法宣传教育,推动青少年更早的融入法治意识、养成法治思维,与此同时,要持续性、常态化的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辐射带动全州形成浓厚法治氛围,进一步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增强未成年人法治素养。
二是要发挥检察职能,着力推动早婚早育陋习的转变。要强化婚育新风的宣传教育,加大以案释法力度,有针对性地进行法治宣传,把早婚早育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说明白、说透彻,提升群众法律意识,让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要依法妥善办理因早婚早育引发的案件,既要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更要注重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同时,加强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帮助教育,做好未成年人综合保护。
三是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助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检察机关统筹运用“四大检察”职能,办案中发现有些KTV、网吧、酒吧、歌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在利益驱动下,无视行业自律和社会责任,存在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组织、容留未成年人从事有偿陪侍或从事卖淫活动及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等违法乱象,通过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手段融合履职,制发检察建议,监督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相应职责,形成合力,扎实有效开展联合执法,营造良好未成年人成长的环境。落实好省、州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文旅、市场监管、公安等职能部门既要加强联合执法,坚决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人员,从严从重惩处,形成震慑,也要加大对营业性娱乐场所、网吧、酒吧等经营者的普法宣传教育,敦促经营主体依法经营,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补齐执法短板,推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见实效,实现涉未成年人犯罪“双下降”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