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
【刑事检察】2025年,红河州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308件3639人,批准逮捕2419人,不批捕115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090件7109人,决定提起公诉5952人,不起诉983人。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陈年命案7人。坚持“零容忍”,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24人,倒查发现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线索移送处置14条。成立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撤案92件,纠正漏捕漏诉91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79件。对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纠正意见36件,提出抗诉7件。8件刑事案件、石屏县人民检察院“检护童行 花开屏邑”入选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一院一品”典型事例。
【民事检察】2025年,全州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744件。受理民事生效裁判案件177件,受理民事审判违法监督106件,受理民事执行监督116件,受理支持起诉345件。办理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135件,和解9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2件,某电子商务公司与邵某琼挪用资金生效调解书监督案入选省级典型案例。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不当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06件,和解2件。支持起诉案件在检察阶段促成和解246件,吴某明等149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入选云南省总工会、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协同预防化解劳动纠纷典型案例。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9件,移送线索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件。
【行政检察】2025年,全州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716件。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0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9件。办理行政违法监督案件38件、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9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46件,对行政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3件。办理行刑反向衔接604件,提出检察意见208件,被作出行政处罚251人。强化“一府两院”联动,落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N”工作机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1件。
【公益诉讼】2025年,全州检察机关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49件,立案办理公益诉讼335件,磋商结案88件,发出公告和检察建议203件,依法提起诉讼52件,已审结的54件案件均获支持。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民事公益诉讼1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8件。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03件,追缴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061万元。办理食药安全领域案件69件,诉请惩罚性赔偿金1200万元。办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51件,督促追回国有财产1097万元。推进红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制定《关于深化跨区划协作配合加强红河流域(红河段)检察公益保护的意见》。加强哈尼梯田保护,督促修复灌溉沟渠22.6公里,惠及梯田1800余亩。建水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革命先烈形象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优秀案例。
【执行监督】2025年,全州检察机关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376人,书面提出不同检察意见284人,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7件。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提出纠正272件,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7件。加强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检察监督,审查收监提请35人,纠正脱管漏管15人,监督收监执行5人。对财产刑执行监督提出纠正89件。受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32人。核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39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