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7日,石屏县森林公安局公开销毁了一批缴获的野生动物制品。为更好的履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确保销毁过程合法有效,该院派出二名干警,对整个销毁活动进行了全程临场监督。

销毁活动开始前,该院干警与石屏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对拟销毁的野生动物制品进行了清点、核对和封存,并在检察干警的监督下运抵销毁场地,随后放入坑内进行了无害化焚烧处理。此次活动销毁了狮骨2块、猕猴皮1张、灰背大鼯鼠皮3张、赤腹松鼠皮26张。

石屏县检察院依法临场监督本次野生动物制品销毁活动,旨在向社会表明该院打击非法猎捕、狩猎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保护境内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也在倡议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引导全社会营造拒食、禁食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