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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后”的法治课 开启未检宣讲新篇章
时间:2020-12-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提高在校学生自觉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平安校园建设,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完善“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工作,推进我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12月17日下午,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宋兵带领第九检察部干警到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红河州实验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受聘为该校法治副校长,实现了本年度红河州检察院法治进校园活动圆满收官。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缪黎,以及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红河州实验学校校长、教师和学生代表参加活动。

 

  聘任仪式上,校长王彦龙为代理检察长宋兵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书,宋检为学校教师、学生代表共计200 余人以“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与未成年人保护”为主题进行普法教育。

  宋检指出,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是检察机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一要“讲好法治课”,做好青少年、老师、家长的普法教育,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遵纪守法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二要发挥专业优势,参与学校法治教育规划,推动提升学校法治教育和依法管理水平;三要丰富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增强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关心重视。

 

 

  随后,州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孙静以《加强学校法治教育,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题,紧紧围绕全州检察机关近年来办理的涉未典型案例,解析常见违法犯罪类型及相关法律规定,提高学生法治意识和守法用法能力;结合近期全省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要求,重点讲解了“一号检察建议”,以及《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帮助教职员工迅速了解基本法律知识,严格遵守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的堡垒。

  课堂上,老师、同学们踊跃回答问题,气氛活跃。师生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活动,更全面地了解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进一步认识到了强制报告的重要性,希望在今后能够多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

  根据《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在“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实施意见》《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到2020年年底,全州两级检察机关已实现院领导、未检干警兼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今年的课程虽然已经结束,但是“检察官法治进校园”工作将在明年迈入更加规范、更加全面的新阶段,红河州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检察职能,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落实普法责任,为广大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全面、有效的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