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的司法为民理念,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拟对张某不服法院判决提出刑事申诉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2年6月15日(星期三)上午8:30时
二、听证会地点
石屏县人民检察院
三、听证方式
公开听证。社会公众可在6月15日以前向本院申请到会旁听(因疫情防控需要,请拟申请旁听人员提前电话预约,感谢配合)。
四、有关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安排,禁止录音录像。
(二)请参加听证会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身份证,从中高风险地区来的人员请携带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进入会场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安全检查等相关工作。
五、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嘉
联系电话:0873-3733023
特此公告。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