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拟对张某某刑事申诉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2年8月30日14 时30分。
二、听证会地点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三、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8月29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疫情期间,为防范疫情控制人流,请旁听人员提前电话预约,敬请谅解)
四、有关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禁止录音录像。
(二)请参加听证会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身份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安保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京龙
联系电话:0873-3734637
特此公告。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