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和《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选任管理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经相关程序审定,拟选任邓金兰等29名同志为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现将听证员拟任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9月13日至9月19日。如发现拟任人员有影响其履职问题的,请于公示期间反映,反映人应当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红河州人民检察院
受理电话:0873-3715040
附件: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拟任人选名单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