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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3-02-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院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派驻机构1个,即:派新街镇检察室

所属单位0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指引,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在检察履职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突出政治建检,推进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让党的思想力量持续转变为检察力量。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到具体人、具体事上。

2.持续增强服务中心的检察自觉。紧扣“3815”战略部署和“十四五”发展规划,围绕元阳推进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任务,对标县委“338”工作思路,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中心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关键点。保障绿色发展,加强以哈尼梯田核心景区为重点的生态环境高水平司法保护,为擦亮“世界文化遗产——千年哈尼梯田”这一金字招牌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保障。

3.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依法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积极参与县域治理,依法惩治经济犯罪,抓好毒品案件办理,深化未成年人保护,从源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做好困难群体的司法救助工作,让平安元阳、法治元阳、和美元阳的成色更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共建共享、安居乐业的法治需求。

4.全面抓好法律监督的主责主业。履行好检察机关指控犯罪主导责任,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全面加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完善一体化办案机制,实施精准监督、类案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加大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领域办案力度,忠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检察权自身运行制约监督,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和应用。

5.全力锻造五个过硬的检察队伍。坚持强基层、打基础、提能力,不断激发检察自身高质量发展的潜力活力。大力推进职业素能培训,深化检察官业绩考评,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知识、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管检不动摇,将严管就是厚爱落到实处,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持续巩固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努力锻造五个过硬的元阳检察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编制2023单位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单位财务总收入9,245,339.2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005,339.21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1,240,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1,780,839.21增长23.8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编报口径发生变化,2023年基础性绩效奖、年终一次性奖金、优秀公务员奖励纳入预算中编报,上年未纳入。同时2023年各项社保经费基数调整,社保费用增加二是2023年地方财政保障的各项经费及单位自有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其他收入和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较上年增加32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单位财政拨款收入8,005,339.21元,其中:本年收入8,005,339.21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05,339.2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60,839.21元,增长22.3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编报口径发生变化,2023年基础性绩效奖、年终一次性奖金、优秀公务员奖励纳入预算中编报,上年未纳入。同时2023年各项社保经费基数调整,社保费用增加;二是本年度执法办案补助经费纳入项目年初预算,此项经费比上年度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单位预算总支9,245,339.2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8,005,339.21元,其中:基本支出7,245,339.2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98,739.21,增长23.92%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聘用制书记员经费480,000元本年纳入基本支出中编报,上年纳入项目支出中编报;二是编报口径发生变化,2023年基础性绩效奖、年终一次性奖金、优秀公务员奖励纳入预算中编报,上年未纳入。同时2023年各项社保经费基数调整,社保费用增加项目支出76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100增长8.90%主要原因:本年度执法办案补助经费纳入项目年初预算,此项经费比上年度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5,343,060.21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48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58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0,092.64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6,229.95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73,466.18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36,390.23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100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00,0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5,836.33元,较上年减少60,163.67,下降17.3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

(二)公务接待费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9,000元,较上年减少39,000,下降57.3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2次,共计接待415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一是按照国家党政机关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接待标准、接待规格等;二是按照“三公”经费管理的要求确保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递减、厉行节约的原则;三是根据2022年实际接待费支出情况编制2023年接待费用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6,836.33元,较上年减少21,163.67元,下降7.6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0,000元,较上年增加120,000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6,836.33元,较上年减少141,163.67,下降50.78%2023年拟报废公务用车1辆,新增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原因:本单位现使用车辆购置年限较久,车辆老化,修理费用较多,为确保办公办案安全,需购置1辆执法执勤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原因: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把好公务用车使用审批和相关费用报销关,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预算绩效目标: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抓住“稳进、落实、提升”不放,依法能动履职,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元阳、法治元阳。一是坚持稳进,切实担当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政治责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从严从细从实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统筹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实做好诉源治理。本院认罪认罚适用率不低于80%、检察建议采纳率不低于90%;二是狠抓落实,切实担当助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法治责任。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推进“四大检察”一体发展、融合发展,形成法律监督合力,切实维护公平正义。本院群众来信3个月办理结果答复率达100%、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不低于98%。三是持续提升,切实担当实现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检察责任。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员培训,深入学思践悟,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31,839.54元,比上年度增加72,339.54元,增长8.42%,主要用于保障日常检察工作顺利开展的检察事务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支出工资调整,工会经费和福利费相应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元阳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4,278,239.79元,其中,流动资产1,432,931.16元,固定资产12,750,723.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85,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9,585.03元(其中受托代理资产即涉案款9,585.03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4,760.2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76,476.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73项,账面原值1,807,64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