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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3-02-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负责其他应当由金平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院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所属单位为0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确保各项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各级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聚焦2023年检察工作的重点、难点、着力点,谋划好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思路举措。

2.把“顾大局”牢记在心。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充分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职责,严厉打击各类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普法宣传活动,强化“八五”普法宣传力度,促进乡村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3.把“谋发展”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持续优化刑事检察;加大民事诉讼、执行监督力度,精准开展民事检察;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强化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努力做实行政检察,更好推进公益诉讼检察。

4.把“重自强”见诸行动。以“赶考”的清醒和坚定加强队伍政治轮训、教育培训、综合素能提升,不断提高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变,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驰而不息抓好政治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持续引向深入。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确保廉洁公正司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604,270.5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754,270.5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850,0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81,029.50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754,270.50元,其中:本年收入6,754,270.5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54,270.5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总收入减少481,029.50元,下降6.65%,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604,270.5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754,270.50元,其中:基本支出6,104,270.5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929.50元,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65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4,100元,降幅41.66%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了大中型维修改造经费的支出,导致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4,314,375.3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576,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6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1,169.41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22,677.93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76,397.84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650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00,0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9,200元,较上年减少71,800,下降27.5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减少0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800元,较上年减少14,200,下降67.6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130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接待范围接待标准,大幅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2,400元,较上年减少57,600元,下降2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2,400元,较上年减少57,600元,下降2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减变化原因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第一、坚持稳进,切实担当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政治责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从严从细从实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统筹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实做好诉源治理。本单位认罪认罚适用率≥80%,检察工作报告在人代会上的通过率≥98%。第二、狠抓落实,切实担当助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法治责任。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推进“四大检察”一体发展、融合发展,形成法律监督合力,切实维护公平正义。本单位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次数≥12次。第三、持续提升,切实担当实现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检察责任。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员培训,深入学思践悟,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48,527.20元,与上年预算安排的619,500元相比减少70,972.80元,降幅11.46%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厉行节约,大大减少机关运行成本。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0,171,725.61元,其中,流动资产635,500.50元,固定资产9,099,244.5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36,980.54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13,074.3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90,800元;报废报损资产207项,账面原值1,973,44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