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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3-02-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派驻机构2个,分别是:驻中枢检察室、驻旧城检察室。

所属单位0

(三)重点工作概述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1341”发展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更重责任,抓质量、抓服务、抓创新、抓队伍,努力为实现工业强县、产城融合、开放发展、绿色崛起,推进泸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更有效司法服务。一是以更高站位在推进政治建设上迈向新高度。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以扎实有效检察履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二是以更优履职在服务大局发展上展现新作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助力高品质绿美泸西建设。三是以更实举措在强化法律监督上实现新突破。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立案、侦查、审判和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完善与纪委监委协作配合,切实形成反腐合力。四是以更严要求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呈现新气象。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确保检察人员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编制2023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单位财务总收入11,988,446.0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638,446.0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2,350,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了2,479,146.05元,增长26.0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3年基础性绩效奖、年终一次性奖励和优秀公务员奖励本年纳入部门预算中编报,上年未纳入。二是执法办案补助经费比上年增加900,000元。三是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472,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单位财政拨款收入9,638,446.05元,其中:本年收入9,638,446.0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638,446.0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总收入增加2,007,146.05元,增长26.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3年基础性绩效奖、年终一次性奖励和优秀公务员奖励本年纳入部门预算中编报,上年未纳入。二是执法办案补助经费比上年增加9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988,446.0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638,446.05元,其中:基本支出8,738,446.0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01,946.05元,增长24.1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3年聘用制书记员经费576,000元本年纳入基本支出中编报,上年纳入项目支出中编报;二是2023年基础性绩效奖、年终一次性奖励和优秀公务员奖励本年纳入部门预算中编报,上年未纳入。项目支出9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4,200元,增长51.06%,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执法办案补助经费纳入项目年初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650,387.6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576,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62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3,727.04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72,768.10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17,363.25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200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00,0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9,000元,较上年减少127,200元,下降40.2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

(二)公务接待费

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0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3次,共计接待215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74,000元,较上年减少127,200元,下降42.2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000元,较上年减少7,200元,下降3.9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原因:2022年我院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辆,2023年无购车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原因:加强车辆调派管理,严格管控车辆运行费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第一、坚持稳进,切实担当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政治责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从严从细从实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统筹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实做好诉源治理。本院认罪认罚适用率80%刑事检察案-件比1:1.33刑事案件无罪判决率0.02%。第二、狠抓落实,切实担当助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法治责任。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推进四大检察一体发展、融合发展,形成法律监督合力,切实维护公平正义。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达到100%。第三、持续提升,切实担当实现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检察责任。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员培训,深入学思践悟,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85,307.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1,807.84元,增长7.09%。主要原因分析:按工资基数提取的工会经费、福利费增加导致。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泸西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4,708,961.58元,其中,流动资产1,124,600.57元,固定资产23,019,307.6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其他资产565,053.36元(其中受托代理资产即涉案款565,053.36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3,961.5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7,892.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68,625报废报损资产174项,账面原值1,943,15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