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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4-0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院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派驻机构1个,即:派新街镇检察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找准“忠诚”根本点,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全部工作的主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当好“两个确立”的坚定捍卫者、忠实践行者,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推动“讲政治”与“抓业务”深度融合,促进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2.找准“保障”结合点,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水平。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县高质量发展大局,创新能动履职,有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推进平安元阳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加强以世界文化遗产哈尼梯田核心区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持续守护蓝天碧水青山。

3.找准“争先”发力点,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深刻认识党和人民更高要求,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坚持和拓展“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能。深化精准监督理念,进一步做实民事检察监督。着力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突出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工作,彰显公益诉讼的制度价值和效能。

4.找准“为民”切入点,主动回应群众急难愁盼。始终坚持检察为民,持续落实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努力输出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产品。持续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继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巩固提升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筑牢群众法治意识,增强群众法治思维,让人民群众在法治框架内有更多获得感。加大未成年保护力度,做实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倾情守护未成年人茁壮成长。依法从严惩处两抢一盗违法犯罪和乡村振兴、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领域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违法犯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5.找准“自强”落脚点,锻造高素质检察铁军队伍。持续抓好检察人员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不断增强检察队伍“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自觉。以更严要求、更高标准抓好队伍管理,不断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不竭动力。积极组织干警参加政治轮训、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努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扎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为元阳检察事业行稳致远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单位财务总收入9,749,387.1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710,387.19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039,00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了504,047.98元,增长5.4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799,000.00元;二是2024年职业年金记实经费由社保局统一申报管理,我单位未申请该项经费导致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7,710,387.19元,其中:本年收入7,710,387.19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10,387.1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94,952.02元,下降3.6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4年职业年金记实经费由社保局统一申报管理,我单位未申请该项经费导致收入减少;二是我单位退休2人,人员经费等经费有所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单位预算总支出9,749,387.1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710,387.19元,其中:基本支出7,000,387.1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44,952.02元,下降3.3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4年职业年金记实经费由社保局统一申报管理,我单位未申请该项经费导致收入减少;二是我单位退休2人,人员经费等经费有所减少。项目支出71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000.00元,下降6.58%,主要原因分析:执法办案补助经费预算比上年度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5,658,444.8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480,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3,843.52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31.89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23,642.63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69,525.83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112.00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19,586.46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9,636.00元,较上年减少96,200.33元,下降33.6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8,8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元,下降0.6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410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建立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制度,厉行节约,严控接待范围、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0,836.00元,较上年减少了96,000.33元,下降37.3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836.00元,较上年增加23,999.67元,增长17.5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原因:2024年无购置公务用车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原因:由于燃油费和车辆维修费增加,为保障工作开展,向省财政厅申请调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抓住“稳进、落实、提升”不放,依法能动履职,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元阳、法治元阳。一是坚持稳进,切实担当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政治责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从严从细从实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统筹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实做好诉源治理。二是狠抓落实,切实担当助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法治责任。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推进“四大检察”一体发展、融合发展,形成法律监督合力,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三是持续提升,切实担当实现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检察责任。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员培训,深入学思践悟,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29,099.7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39.78元,下降0.29%,主要原因分析年末我单位退休2人,工资基数有所减少,提取的有关费用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元阳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4,333,517.18元,其中,流动资产1,474,878.50元,固定资产12,822,854.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35,784.61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5,277.3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2,130.4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71,374.00元,实现处置收入1,799.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附件:元阳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