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派驻机构2个,分别是:驻中枢检察室、驻旧城检察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泸西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锚定县委“产业新城·绿美泸西”目标定位,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事业强基,“四大检察”在巩固中深化、在落实中发展。全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75件260人,提起公诉562件755人。严厉打击“盗抢骗”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提起公诉79件114人。从严从快惩治“黄赌毒”犯罪,提起公诉20件40人,切实净化社会风气。依法严惩“食药环”犯罪,提起公诉21件27人,守护“舌尖安全”,筑牢“绿色屏障”。坚持“小案”快办,繁简分流实现文书规范化、量刑标准化、程序集中化,推进危险驾驶等轻刑案件快审快结,依法适用简易程序483件。做实大案精办,在办理刘某全等96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针对案件涉案人员多、被害群众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特点,从“证、罪、诉、治”四个维度精准发力,最终实现58名被告人“零上诉”、行业监管更规范、群众意识有提高的办案效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691,176.2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761,176.23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93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了702,730.18元,增长5.8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较上年增加122,730.18元;二是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58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761,176.23元,其中:本年收入9,761,176.23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61,176.2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2,730.18元,增长1.2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4年各项保险缴费及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增加342,730.18元;二是执法办案补助类收入比上年减少22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691,176.2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761,176.23元,其中:基本支出9,081,176.2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42,730.18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各项保险缴费及住房公积金等比上年增加342,730.18元;项目支出68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0,000.00元,下降24.44%。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执法办案补助类收入比上年减少22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7,171,374.85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576,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7,450.72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87.24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66,420.17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52,373.37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344.00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58,725.88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9,000.00元,较上年增加120,000.00元,增长63.4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西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泸西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1次,共计接待215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均为15,000.0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西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94,000.00元,较上年增加120,000.00元,增长68.9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20,0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2024年拟报废公务用车1辆,新增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原因:是2023年无购车计划,2024年新增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变化原因:本年及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均为174,000.0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第一、坚持稳进,切实担当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政治责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从严从细从实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做好诉源治理。认罪认罚适用率≥80%,刑事检察案-件比≤1:1.33,刑事案件无罪判决率≤0.02%。第二、狠抓落实,切实担当助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法治责任。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推进“四大检察”一体发展、融合发展,形成法律监督合力,切实维护公平正义。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达到100%。第三、持续提升,切实担当实现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检察责任。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员培训,深入学思践悟,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46,869.3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1,561.46元,增长5.67%,主要原因分析:按工资基数提取的工会经费、福利费增加导致。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泸西县人民检察院部门资产总额23,906,953.67元,其中,流动资产527,231.80元,固定资产23,027,280.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352,440.89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02,007.9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973.3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